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04-07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报告》反映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出的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符合客观实际。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会议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切实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要认真研究谋划治理措施方案,高标准、大力度推进污染整治和修复工作,层层压实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坚持“谁污染,谁预防,谁修复”的基本原则,确保治理责任有落实,治理措施能落地,治理效果有保障。

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是要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有关事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治理工作,切实解决资金保障问题。

五是要做好防治结合。要切实做好大气、水等源头污染的预防监控,有效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要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严控机制,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制度,进一步夯实污染者的防治责任。

六是要高度重视重点污染区域整治。要高度重视南部山区土壤污染防治,特别是南部山区中工矿用地的污染和历史遗留的老矿区污染地块的监控,加大对尾矿库的监控整治力度。

七是要加强科研投入。要针对土壤污染隐蔽性强、降解难、周期长的问题,加大对治理技术的投入,积极引进、研发新技术,切实提高治理效果。

八是要注重宣传教育。各级人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普及活动,加强土壤保护科普工作,推进科技人才下乡、基本常识到户、保护意识普及;各级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要积极开拓新形式、新途径,更加广泛地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对《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