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1-05-11

(洛阳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4月22日通过)

 

任命:
朱晶莹(女)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处级)。


免去:
王正午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昭民为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孙毅辉为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刘克见为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昭民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康学毅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牛振宇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博文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丁公梅(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胡博文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任命:
孙志勇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海霞(女)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丹杰(女)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王凯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瑞丽(女)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蔡惠娥(女)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金珂(女)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田晓丹(女)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高妙婕(女)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韩明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免去:
杨安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若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志勇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窦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吴爱国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海霞(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寇玉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洪涛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广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国京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凯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瑞丽(女)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洛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意见》,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