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06-29

——2020年12月1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8月26日至27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审议期间,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建议。会后,市中级法院迅速传达学习常委会会议精神,系统梳理审议意见,制定贯彻措施,狠抓督促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提高站位,提升做好执行工作行动自觉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后,市中级法院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常委会会议精神,尤其是针对审议意见指出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树立问题导向,逐项研究、逐条落实,狠抓审议意见落实落地,切实巩固深化执行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不断促进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和长远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执行服务保障职能。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平稳有序推进执行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值,同时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9月底赴西安圆满完成我市营商环境国评填报工作,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针对执行工作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尤其是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贯彻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三优先”原则;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积极协调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纳入社会保障、脱贫攻坚范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强化措施,积极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五个方面审议意见,着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一)严格规范执行,着力提升执行工作实际效果

一是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综合管理,利用执行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指挥平台和执行可视化系统,每天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对节点预警、超期案件、案款发放、督办事项等及时督促办理。定期编发执行工作通报,共下发执行工作整体通报12期,涉黑涉恶专项通报4期。

二是完善统一管理制度化体系。每月召开由各院主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和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参加的全市执行工作会议,对本月、本季度工作进行通报、分析、讲评,针对近一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解决,部署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落后的法院要作表态发言。

三是继续推动执行攻坚。自9月11日起,在全市开展“提质增效、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影响执行权威和执行公信力、制约执行工作质效的突出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同时,每周六下午对本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周日由中院执行局中层领导带队到排名后两位法院进行实地督导督促。9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法院执结执行实施案件14011件,同比增长71.15%,执行到位金额21.05亿元,同比增长111.55%。

四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参与执行。启动向当事人推送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工作,向当事人推送22个节点短信信息,涵盖立案、执行通知、查控、失信发布、限制高消费、评估、拍卖、案款发放、结案等流程节点,充分满足和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大力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保障律师深度参与执行办案全流程,共发出律师调查令650余件,查找范围涉及房产、车辆、保险等,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执行联动,进一步凝聚解决执行难合力

一是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针对被执行人难找顽疾,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建立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协作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协作查扣被执行人车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建立网络化查人、扣车、限制出境协作新机制。在正式上线全市不动产“点对点”查询系统基础上,与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沟通,扩大协作联动范围,加快推进协助办理相关权属查封登记、限制参与土地招拍挂、限制申报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以及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建设项目等。

二是强化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依靠党委领导,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加大对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力度。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主持召开两次全市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推进会,省委政法委重点督办的16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实际执结核销。及时将党员、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等情况,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掌握,采取适当方式共同督促改正,对构成违纪违法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统一立案标准,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的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及时审理。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要出具法律文书,以畅通当事人自诉渠道,加大对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坚持刀刃向内,努力建设新时代“执行铁军”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广大执行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执行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使命意识,锤炼政治担当,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常抓不懈,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执行队伍。

二是加强执行队伍管理。加强全市执行队伍班子建设,落实最高法院要求,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在办理任免手续前,必须经市中院同意。制定印发《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报告述职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向市中级法院报告述职制度,拟于1月份组织开展2020年度基层法院执行局长报告述职工作,述职评议结果将作为业绩评定、晋职晋级和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松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饬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等不规范行为。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一案双查”,严格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行。

四是发挥协调指挥功能。落实“三统一”管理要求,统一调用辖区执行力量,通过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评查等方式,实现监督协调管理,实现协同执行常态化。比如对辖区内以洛阳新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未实际执行到位的案件均移送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加快推进案件进度。定期开展案件交叉互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舆论宣传,大力营造褒扬诚信社会风尚

一是健全完善执行公开工作机制。贯彻主动、依法、全面、及时、实质公开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执行公开范围、健全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

二是创新执行信息公开手段。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诉讼服务热线、智慧执行手机APP等,把执行流程关键节点告知当事人,满足社会公众多渠道了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需求。加快与相关部门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机制,向当事人手机推送案件节点等执行信息。

三是加强执行不能宣传。通过执行宣传,努力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公益广告等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社会理性看待执行工作和商业风险,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培植尊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权威和理解执行工作的社会认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直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十分关心法院的执行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积极见证现场执行,呼吁帮助解决执行工作困难,对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了有力的监督支持。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依然面临较大困难,尤其是今年前11个月,全市两级法院新收首次执行案件36684件,同比增长75.19%,结案29550件,同比增长65.76%,截至目前全市尚有未结首次执行案件11578件,执法办案压力十分突出。下一步,我们将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继续破解难题,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削减执行案件存量、遏制增量,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促进执行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根据全市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各项分解任务落实落地,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人民法院承担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着力推动解决“联而不动”问题。推进执行团队化办案模式。紧扣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更加注重发挥员额法官的主体性。突出执行指挥中心“监督、指挥、协调”功能,跟踪掌握执行工作动态,提升执行工作效能。完善整饬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机制。切实强化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监督责任,注重与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制度,完善线索移交、联合调查、督办问责等工作机制。

二是推进规范化、智慧化、公开化建设。推进执行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积极做好与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和数据互通,推动将失信信息嵌入各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完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升级执行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执行工作全面、持续的、有效管理。健全规范执行行为管理体系。加大督办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专人负责、定期通报,建立责任落实和报告反馈机制。加强执行款物管理,完善“一案一账号”工作机制和信息化系统,确保执行案款收支便利、全程留痕、发放及时。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坚持执行措施适度、合理、必要,在确保债权实现的情况下,尽量降低对债务人不利影响。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能“活封”的不“死封”,以优质高效执行工作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三是聚力执法办案。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充分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逃避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与公安、检察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加大专项行动力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相关财产刑案件“打财断血”和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确保涉案款项及时执行到位。注重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确保涉党政机关案件及时化解。健全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金融稳定。坚持抑增量与去库存并重。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深化繁简分流,加快新收案件办理进度。加大对超长期未结案件办理力度,逐案列出台账,制定工作方案,由各院执行局局长亲自推动化解,市中院加强督促和协调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盯核心指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不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