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06-29

——2020年12月1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洛阳市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有关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市财政局自觉提升站位,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各项工作。(一)着力抓实学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会议集中学、干部职工自觉学相结合,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面理解掌握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专家讲授与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意义,带头遵法学法,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预算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着力抓细培训宣传。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意见》,明确学习宣传贯彻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利用“线上线下”、集中培训、印发手册、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向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广泛宣传条例及相关解读内容,组织引导预算部门和单位人员深入理解条例,自觉遵守条例,认真履行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遵法守法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着力抓好贯彻执行。市财政局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将条例落实到财政管理的各领域和各环节。一是依法规范编制预算。严格遵守条例关于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的规定,全面实施中期规划管理,做好政府预算体系内部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实部门的全口径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库建设,探索零基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同时压实部门编制预算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调整、转贷程序,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三是持续规范预算执行。依法组织预算收入,规范资金拨付,持续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定期通报提醒,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规范预算追加和调剂。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实施条例有关预算决算公开主体、时限、内容和细化程度等方面的要求,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

二、全面总结评估,科学编制“十四五”财政规划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财政发展的持续性、协调性和稳定性不断增强。一是坚持壮大财力,收支规模持续增长。2016—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41亿元,年均增长6.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四年累计完成2311亿元,年均增长7.8%,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二是坚持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积极稳妥、有保有压、量入为出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制定差旅费、会议费、出国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7项公务支出管理办法,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三是坚持多元投入,强化财政保障能力。2016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71.3亿元,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41.6亿元;累计筹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24.4亿元,支持王城大道快速路、古城快速路、瀍涧大道、新街跨洛河大桥、东西南北环线等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建成通车。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共有58个项目纳入财政部项目管理库,有效拓宽了民生投入渠道。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以来,全市财政民生支出累计达219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2%;优先支持就业、社保、住房、饮水、教育、医疗等基本保障工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五是坚持深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财政中期规划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逐步完善税收制度体系;稳步有序推进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监督的服务、促进和保障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阶段。今年以来,市财政局一方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召开财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做好与市级发展规划以及重点专项规划衔接。根据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与分工,通过局党组高位推进,局科研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单位)主动对接谋划,汇总形成我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基本思路。另一方面汇聚众智,切实践行开门编规划理念,积极组织重大规划问题研究,开展规划前期调研和建言献策活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民意,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市财政局已完成“十四五”财政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目前,全局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修改完善我市“十四五”财政专项规划初稿,确保党中央关于“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财政规划落实落细,形成生动实践。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正增长,9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实现正增长,收入形势逐步趋稳向好。截至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1亿元,同比增长4.2%;税收收入232.7亿元,同比增长0.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4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民生支出47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7.5%。二是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筹措资金2.5亿元,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筹措资金4062万元,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筹措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6212万元,受益企业达253家、受益职工7万余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筹措资金5678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建设等。6月28日举办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揭牌暨签约仪式,设立首期规模为100亿元的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目前基金已完成首批项目和子基金签约,整体投资规模达到197.9亿元。三是加大副中心基础建设投入。统筹整合资金101.7亿元,用足用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面加强副中心城市基础能力建设。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改扩建等公共交通项目顺利推进,豫西公共卫生中心、市中医院伊滨医院、洛阳儿童医院等医疗卫生项目全面开工,城市书房、小游园、洛阳“乐道”等惠民工程顺利实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减税降费、减免房租、用工补贴、还贷周转金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产业纾困和发展。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8亿元,为小微企业给予税收补贴、用工补贴511万元,减免国有房产租金1600万元,提供还贷周转资金26.9亿元,为7家重要物资保障企业争取专项再贷款2.5亿元、申请贷款贴息资金456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五是多渠道促进居民消费。面向文化、旅游、住宿、餐饮及批发、零售领域投放5000万元社会消费券,通过政府引导与企业促销相结合,带动消费2.3亿元,刺激消费潜力释放,加快推进全市商贸消费复苏回暖。安排汽车消费补贴资金1000万元,对汽车消费季活动期间购买新车和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助,支持引导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等购车优惠。

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坚持精打细算、提质增效,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一是着力压减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制定下发《开源节流 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方案》,结合2020年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对市直各部门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压减。同时,参照省级做法,在年初压减的基础上,下半年继续大幅压减市级“三公”经费以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受疫情影响可暂缓实施、不再开展或任务量减少的临时性项目支出压减50.8%,对尚未分配下达的非急需非刚性专项资金压减54%。对于压减出的资金,集中财力用于“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支出。督促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压减支出范围和具体措施。二是加强执行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项政策规定,对项目结余资金、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结转不足两年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坚决予以清理收回。对于保基层运转压力较大的县(市、区),要求实行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单位,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今年第三季度,市财政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各类存量资金和沉淀资金,整治账外管理资金,确保各类存量资金应收尽收,各种违规行为应纠全纠。同时,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科学合理有序安排支出,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在预算编审中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既得利益、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重大增支政策,防止收支矛盾加剧。

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一是建立“党委政府领导、财政推动、部门负责”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一各级各部门思想,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使用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增强工作合力。近期,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主动与审计部门对接,形成财政与审计协同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新格局。

(二)构建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印发《洛阳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洛阳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规定;出台《洛阳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进一步理顺局内部各科室工作职责。二是扩大部门绩效自评和综合评价范围,今年以来批复市级预算绩效目标6651个,涉及财政资金345亿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选择2017-2019年度公交亏损及票价补贴等11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评价金额50.3亿元,资金占比14.6%;选择市总工会等8个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三是严格事前绩效评估,新出台的支出政策、新安排项目必须先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评估或者评估结果不佳的,不再进入预算安排程序,切实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作用,从源头上把好预算安排关。四是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监控机制,将监控结果与预算调剂挂钩,对预计项目支出无法执行、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资金,及时进行调整,对执行进度缓慢或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暂缓或停止拨款,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如期实现。五是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建立单位自评抽查核实机制,对绩效目标没有实现的项目,适当压减下一年度预算规模。健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和方法,聚焦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六、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馈意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有关科室和部门(单位)对反馈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提升。一是构建多层次整改联动机制。局党组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制定审计整改清单,明确审计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主体等内容,完善监督协作机制,形成督促整改的合力,提高审计整改效力。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逐个对照予以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积极开展跟踪督查工作,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明确责任领导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牵头科室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自身整改。三是坚持“治已病、防未病”。通过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总结规律,从源头入手健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和财政支出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和各项财政改革,持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