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
10月16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
在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以及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普惠均等,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策机制,全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机构体系逐步健全,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服务作用不断彰显,为确保我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副中心城市建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平台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建设过硬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现实需要,是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要抓好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培育,建设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二是坚持统筹发展,积极打造适宜副中心城市发展的平台建设。要着力打造综合性、便捷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着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多元化。
三是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民生工程。要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从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中把握需求点,在基础性、公益性基础上,积极拓展个性化、精准化法律服务。要构建规范高效、便民惠民法律援助体系,满足困难群众和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实现资源的科学配置,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效率。要认真解决基层司法队伍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公共法律服务的良好氛围。要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创新、探索与副中心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举措和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