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06-29

——2020年10月1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曲海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做报告,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院共收到代表建议4件,涉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等方面,质量高、范围广,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针对性。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代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该4件建议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完善办理机制,注重办理质量,提升办理效果,通过建议办理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人民法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对于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坚持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接受代表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办理代表建议就是回应群众关切”的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受疫情影响,市“两会”延期举行,在收到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后,洛阳中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两会”精神,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络督查部门按照党组部署,对代表建议进行全面分析和梳理,分门别类,依照岗位职责划分予以交办,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责任庭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代表建议顺利推进、按期办结,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升。

(二)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办理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在长期以来注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建议办理和代表联络工作,办理程序更加规范、联络工作更加务实。一是规范办理工作流程。由审务督查局归口管理和统一负责,从登记立项、交办督办、审查答复等各环节入手,规定期限要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力度。办理过程中,对每件代表建议均建立工作台帐,采取定期通报、现场督办、集中催办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责任不落空、办理不务虚。三是把好建议答复关。要求承办部门必须根据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形成逻辑清晰、内容详实、结论明确的报告,提交由我院审务督查局统一审查行文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并向有关领导汇报,报常务副院长审签,逐一答复代表,实现办理质量和答复质量“双提高”。四是积极实行二次办理。坚持秉承“办理不等于全面办结,答复不等于真正落实”的理念,广泛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主动对代表进行回访交流。对于代表提出的新问题,及时进行二次办理。

(三)吸纳代表建议,促进工作发展

坚持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克服“就建议办建议”“重答复、轻落实”倾向,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借鉴和吸收代表提出的优质建议,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涵的深层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张彦立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破产审判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建议与我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紧密相关。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造成重大冲击,企业普遍面临需求不足、订单取消、效益下滑、资金紧缺等困难,为了积极探索运用预重整等破产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功能,多方协调,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我们结合代表建议,及时呈报《关于建立洛阳市企业破产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请示》,并进一步对《关于构建洛阳市企业破产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破产案件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两项配套举措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建立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发力攻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优化破产重整成功企业的融资环境,助力我市打造“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新高地,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支撑。

二是聚焦为民宗旨,在深化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不断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针对张彦立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贷款过程中确认送达地址的建议”“关于完善诉讼文书地址的建议”这两项建议,与协办单位及提议代表积极沟通,主动走访调研,制定金融机构、企业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参考范本,并提供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内各金融机构,供其在完善地址确认书时予以参考。同时,深入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电子送达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电子送达工作监督指导,着力解决送达难问题,降低群众诉讼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促进诉讼程序更加高效便捷。

三是聚焦审判主业,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上下功夫。以张彦立代表“关于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在洛阳市看守所附近建立刑事审判法庭”的建议为契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在科学规划、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完善功能,圆满完成了看守所内刑事审判法庭建设的立项申报和规划建设工作。目前,看守所刑事审判法庭已正式启用,法庭硬件设施完备,安装了远程视频系统、监控系统,配备有打印机等现代化审判设施,使整个审判过程更加简便、公正、透明。该法庭的启用,避免了押解被告人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了审判安全;满足了法官就近开庭、连续开庭的需要,大大提高审判效率。自法庭启用以来,已完成两级法院各类开庭任务15起,突出体现了在提押、看管、值庭、还押等警务保障活动方面便捷、高效、安全的良好效果。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建议办理工作凝结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与期待,也是人民法院改进工作、解决难题的重要途径。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举一反三,积极探索,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去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我市与北京、上海等城市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我们提升司法效能、破解发展难题提供了一把“金钥匙”;截止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审判质效位列全省前三名;近日,我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依然存在落实不完全到位、办理成果转化不充分等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把代表建议作为谋划发展的重要依据,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和服务意识,准确把握建议办理与促进发展的内在联系,持续加大建议办理力度,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效,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决战决胜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锻造与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法院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副中心、致力打造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