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2021-06-29

2020年10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二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上午9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湖南考察和基层代表座谈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杂志《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在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明坡作了关于《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保兴作了关于授予日本友人片山浩子等洛阳市荣誉市民称号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苗惠芳作了《洛阳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国辉作了《关于洛阳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保兴作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作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作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作了关于提请魏德斌等3人任职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作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会议书面印发了关于对《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上午11时,会议分组审议了《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下午14时30分,会议分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座谈会精神等进行交流研讨,并对会议其他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下午17时,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

下午17时2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日本友人片山浩子、佐藤安男洛阳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草案)、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基本满意。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魏德斌、李平安、王川一和上次任命未宣誓人员张松敏、吴劲松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雪芹、刘冠瑜、徐新、王松涛、孙延文、安颖芳,秘书长张尚君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保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伊滨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