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解决好我市耕地和种子问题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 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06-29

——2021年4月21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亚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由曲焕平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好我市耕地和种子问题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论证并作出审议决定。3月4日,李钢锤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到洛宁县、宜阳县对议案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听取市农业农村局对种业发展情况汇报,并认真听取了提议案代表、与会省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的主要内容

该议案认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日趋严重,种业自主创新、特别是核心技术创新不足,解决好耕地和种子问题,确保粮食安全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建议在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加强种子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方面下大力气抓好抓实,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提高粮食产能和优质良种覆盖率,保证我市粮食生产安全。

二、我市粮食安全发展情况

总体情况。2020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播种面积745.7万亩,产量47.6亿斤。据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反馈,2020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745.72万亩,总产量50.376亿斤。目前,全市4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小麦、玉米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导品种占到80%以上。

主要做法。一是守好耕地红线,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 〕44 号),对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挖湖造景、绿化造林以及违法违规批准和使用土地等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把贯彻落实好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行为。二是实施藏粮于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市耕地地块分布零散,灌溉水资源馈乏,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几年,市政府统筹规划,多策并举,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设任务早竣工、早验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在相关县区实施测墒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三是实施藏粮于技,强化科技服务。推广探墒沟播、种肥同播等先进农艺农机结合技术,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定期发布病虫情报,指导农民开展防治,重大病虫应急防控处置率达97%以上。四是坚守“用种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种业龙头企业,引进推广使用优良品种,常态化开展种子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存在问题。一是粮食生产资源约束增强,粮食丰产压力增大。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薄弱,经营方式落后,粮食生产力水平较低。二是全市种业产业基础弱、底子薄。我市大部分种源都从市外调入,在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培育方面竞争力不足,没有好的保种中心。科研院所、涉农高校、种业企业联合育种体系不健全,没有好的育种平台。

三、审议意见和建议

经过认真调研和审议,农业委员会认为,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政治高度,坚决制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守牢耕地红线,切实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积极引进推广优质品种。因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该议案作为重点建议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政策支持,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个不准” 要求, 确保562.8万亩永久性基本农田的保有量、26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30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及相应的地力,坚决制止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切实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定行之有效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中有升。

二是主攻单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开展粮食作物品种抗旱节水示范筛选工作,科学选定和推广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扩大“沃土工程”实施面积,重点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同时,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田综合生产能力,做到藏粮于地。

三是立足自身,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突出我市种业发展特色和优势,聚焦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培育、品种推广、市场监管,持续提升品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依法治理能力,推动我市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共享利用、鉴定评价和示范推广机制,着力构建农业种业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设种质资源库、保种场、保护区。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保持在96%以上,促进种业企业发展壮大,建设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优良品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