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1-06-29

——2021年4月21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魏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洛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部署要求,以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为牵引,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持续推进“五大行动”,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今年省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7微克/立方米以内(同比下降7.5%),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3微克/立方米以内(同比下降3.5%),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38天以上。截至12月31日,我市PM2.5年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7%,PM10年均浓度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6%,优良天数244天,同比增加67天。三项指标全部完成年度目标。

(二)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今年省下达我市的水环境质量目标是: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截至12月31日,全市7个地表水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并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中1个达到Ⅰ类、4个达到Ⅱ类、2个达到Ⅲ类。

(三)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今年省下达我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目标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截至12月31日,我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二、全市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状况。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19年大幅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及优良天数四项主要指标持续保持“三降一升”,改善率在全省和汾渭平原均名列前茅。夏季臭氧治理和秋冬季污染天气管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因臭氧损失优良天数45天,同比减少36天。2019-2020年秋冬季,我市PM2.5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2天,同比减少20天,全面完成了改善目标;2020年10-12月,我市PM2.5浓度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5天,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目标。

(二)水环境状况。2020年,我市水环境状况总体实现稳中有升。1-12月份,全市20个各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7个,占85%,无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断面;7个国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均达到或优于省定考核目标,断面均值达标率100%。在全省水环境质量月排名中,我市获得5次第一、3次第二、2次第三。陆浑水库、故县水库水质状况为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土壤环境状况。2020年,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5年实现零增长,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

(一)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能源结构方面,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1910万吨,低于年度控煤目标(2030万吨)120万吨;推进城市区燃煤机组“基本清零”, 拆除停运燃煤机组 7 台 94.5 万千瓦。提高清洁发电装机容量,清洁能源累计装机占比较“十三五”初期提高15%。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完成“双替代”10.2万户,城市区新增供热面积352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到90.1%。大力推进烟叶烤房电代煤改造,新建或改造烟叶烤房444座。产业结构方面,加快城市区77家高排放企业退城搬迁,已累计完成66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停产2座4.3米焦炉、退出焦化产能100万吨/年和合成氨产能25万吨/年,拆除16个煤气化炉、8个砖瓦轮窑和2座3米水泥粉磨装备,关闭淘汰“散乱污”企业126家并持续保持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完成了557项工业企业治理任务。交通运输结构方面,加快伊电集团、万基集团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铁路运输能力,铁路货运量达到1787.3万吨,火电、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中长距离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持续优化路网结构,完成33条城市道路建设,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高标准治理机动车污染,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10507辆,推广新能源车10015辆,完成10423台重型柴油车安装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345家重点企业运输企业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1455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信息联网。移动源污染物排放下降40%。面源治理方面,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等要求,开工工地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对全市166家商砼站开展了星级评定;严厉查处渣土车违法行为,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对城市区95条道路落实了第三方治理,城市建成区降尘量降至7吨/月•平方公里。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营业性餐饮企业油烟深度治理覆盖率达99.5%。全市露天矿山应修复治理22334亩,已完成16642亩,完成率74.5%。

(二)强化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坚持“生态保护为先、确保安澜为底、统筹治理为要、传承文化为魂、高质量发展为本”工作思路,大力实施新时代大保护大治理大提升治水兴水行动,协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四河同治,五渠联动”综合整治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排污口截流、雨污分流改造、清洁河流行动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全流域水环境治理。四河沿线360个排污口全部截流,河渠两岸城区段截污管道全覆盖,建成截污管道400余公里,完成“四河”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填筑225.7公里,沿线堤顶绿廊贯通、两岸生态修复500余公里,全市20个地表水监控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主城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全市10个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1个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已完成保护区勘界及规范化建设。

(三)注重先行先试,全面实施净土保卫战。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土壤污染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完成67个建设用地地块采样分析测试,45个疑似污染地块调查,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强化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完成158家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全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实现零增长。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处置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成15家固废堆场整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49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和20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四)坚持植管并重,推动国土绿化提速提质。坚持“规划见绿、见缝插绿、提质优绿、协力植绿”,积极构筑主城区绿色生活圈、城市周边生态隔离圈和城市外围森林防护圈,着力打造“开窗见绿、出门进园、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生态宜居城市。2020年,完成造林43.9万亩,新建小游园50个,绿化村庄330个,森林覆盖率45.5%、比2017年提高0.4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3%、绿地率3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4平方米,分别比2017年提高1.8、3.3个百分点和4.3平方米。

(五)提升生态功能,扎实开展生态修复。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制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不断增强整体生态功能。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累计完成73个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在产露天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建成钼矿、铅锌矿、金矿、萤石矿等多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现有省级以上绿色矿山35座、数量居全省第一。全面推行尾矿库“库长制”,大力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投资近20亿元,综合治理尾矿库228座、占全省65%,一批废弃矿山成功复耕复绿、转型为乡村旅游点,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目标。

(六)坚持统筹治理,着力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洛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强化项目支撑,围绕污染防治、河渠治理、生态廊道建设和湿地保护等重点谋划了一批重大项目,并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推荐。已有33个项目被列入省级规划项目库,涉及总投资1220亿元。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加快沿黄林业生态廊道建设,在黄河沿岸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固堤林、经济林,推进新安、孟津之间绿化贯通,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惠民的百里生态景观长廊,累计完成沿黄生态廊道建设13万亩。充分发挥小浪底水库、故县水库、前坪水库工程的综合利用效益,积极发展节水农业,全市节水灌溉面积稳定在110万亩。深入整治黄河“四乱”问题,71个上级交办“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立案查处非法采砂等案件317件,清除违规项目889处,恢复水域面积6.5平方公里。

(七)突出问题导向,狠抓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上级督察反馈交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按照“四单制”的要求,紧盯问题不放,确保整改到位。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办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暗访督察并反馈了7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7月至9月底,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开展了4轮夏季臭氧污染防治远程监督帮扶,交办反馈的13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11月,省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交办的7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积极开展2016年以来各类上级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彻底整改,防止问题反复。

(八)强化示范带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已完成《洛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生态环境部论证。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典型引领作用,大力推广栾川县创建经验,鼓励指导洛宁县、新安县、孟津县、嵩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汝阳县、宜阳县、偃师市创建省级生态县。全面开展PM2.5二级达标县创建活动,持续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底,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全省9个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我市占4个。

(九)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人大先后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专项执法检查,实地督导调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助力助推环境执法监管。相关部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多项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效应。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2493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8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1973起,罚没金额1.2746亿元。2020年秋冬季第一阶段公安环保联合执法,共检查点位605个,发现问题470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立案21起,移交公安机关23人。

(十)强化科学治污,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成111个乡镇和17个产业集聚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覆盖全市各县区,建成13个市控地表水环境监测站。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积极谋划生态环境应急指挥调度暨物资储备基地项目,启动黄河干、支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工作,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生态环境综合指挥平台已完成场地基础搭建和主要模块初步设计,并逐步接入气象监测、蓝天卫士、餐饮油烟监测、工地扬尘监测、渣土车治理等数据,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域、全天候、全类别的智能环境管理体系。

四、存在的问题和2021年工作安排

尽管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但对标中央部署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对标先进地市还有差距。一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境内少数河段长期生态流量偏低、水质阶段性区间内不达标现象仍然存在,农村黑臭水体还没有清零。沿黄生态廊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综合效益发挥还不够明显。二是瓶颈制约尚未完全破解。我市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交通运输结构偏油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生态修复、湿地保护、造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历史欠账还比较多,在破解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制约上仍需持续发力。三是污染治理技术水平还不够高。在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臭氧防控、土壤修复和地下水防治等方面,高科技手段运用还不够广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还有差距。

202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持续推进“五大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奋力打造天蓝、水清、土净、宜居的优美生态环境,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加强区域联动,打造绿色生态都市圈。一是构建“一带两区两环多廊道”生态格局,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带和南部伏牛山、北部太行-王屋山生态涵养区,打造都市圈郊野游憩环和外围生态环,统筹推进城际交通沿线和洛河、北汝河等跨区域河流沿线生态廊道建设。二是建立都市圈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区域污染协同控制和协同治理,实现区域生态共建共享、联保共治新格局。三是健全洛阳都市圈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指挥平台,加快推动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智能环境管理体系。四是统筹考虑都市圈产业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状况,探索设立区域统一的产业准入门槛。

(二)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五大行动计划”。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实施“四大结构”调整和“三散”污染治理,有效降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力度,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深化拓展“四河五渠”综合治理,实现城镇雨污管网全覆盖,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水灾害防治,全市干支流水质优良比例达91.7%以上。三是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工业固废、危废、医废规范化管理和安全管控。加快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建设“无废城市”。四是高标准实施国土绿化,推行林长制,构筑主城区绿色生活圈、城市周边生态隔离圈和外围森林防护圈,加快建设森林洛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五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坚持多措并举,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一是扎实开展新时代大保护大治理大提升治水兴水行动,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加快黄河沿线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建设黄河保护治理示范区。二是加强水沙调控,强化小浪底水库防洪减淤和水沙调控功能,突出黄河干流、同步抓好黄河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健全防洪减灾体系,确保黄河岁岁安澜。三是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推进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伊河国家湿地公园、陆浑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四是加快沿黄生态廊道建设,筑牢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屏障。五是规范高效利用黄河水资源,用足用好干支流分配指标,加快洛宁、嵩县抽水蓄能电站等引水蓄水工程建设;持续推广高效节水农业、工业节水技改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用水效益。

(四)树牢“两山”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推进产业、能源、空间、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二是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实施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降低碳排放强度。三是健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开展创建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活动,发展绿色交通和绿色建筑,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运营模式。

(五)强化资源管理,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一是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二是严守资源利用上限,强化能源和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约束,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资源管理制度,完善阶梯水价等调控政策,加快推进节水工程建设,创新拓展中水利用范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三是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平。

(六)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政策体系,确保环境治理导向清晰、决策科学、良性互动。二是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实施污染防治奖励办法。三是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强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四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