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年4月21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16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按照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于10月19日召开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审议意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议事日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法治利民的发展思想,切实改进提升,不断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切实抓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出台了《关于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的通知》,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五项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逐条进行分解,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三是全力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按照“一年夯实基础、两年持续完善、三年全面提升”的思路,坚持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平安洛阳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程,强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持续强化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服务功能、促进融合发展,全力打造具有洛阳特色的“全域性、一站式、便捷化”法律服务新模式,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式、一站式平台。
二、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过硬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同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和都市圈建设,自觉把公共法律服务融入中心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切实增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使命感,努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期待诉求。二是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托洛阳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处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党的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数量,加快发展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发展司法鉴定人队伍,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加有专业背景的人民调解员数量。围绕乡村振兴,着力增强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围绕自贸区建设,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成立了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加快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大力引进高水平律师事务所(目前,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已入驻洛阳,引进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提升洛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二)坚持统筹发展,打造和洛阳都市圈建设和副中心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等现有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通过采用政府划拨、租赁、依托各地行政服务综合大厅和原法律援助中心基础改建的方式,累计投入资金近千万元,日前全市已经建成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0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3168个,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分级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前期选址设计工作已经完成,2021年8月前建成投入使用。二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加强“12348”热线平台一体化呼叫中心建设,持续升级“12348”热线系统,形成实时管控、全程回溯、综合考核的接听管理模式。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全力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法律服务网,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全市法律服务网同中央、省级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一网通办”、资源共享。
(三)拓展服务领域,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民生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窗口建设。着力提升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建成基础设施达标、服务内容齐全、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工作明确、行为规范、用语文明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窗口,统揽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丰富的法律服务。二是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体制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着力提升法律服务为民惠民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衔接。三是着力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组织公证人员采取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
(四)完善保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行管理作为打通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建立了“公开服务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督察督办制度”三项制度,推行法律服务人员挂牌亮证上岗,方便群众随时咨询和反映诉求,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大力倡树“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导向,将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体系建设的“主阵地”,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在管理上体现规范化;将窗口接待服务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制定“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使法律服务在内容上体现精细化;推行“5+X”服务窗口模式(即设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公证仲裁、行政复议五个主要业务窗口和一个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在功能上体现专业化,“零距离”和“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基本实现。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管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对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场所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统一场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以业务规范指标、服务效果指标和社会评价指标为主要内容,以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为重点的科学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加强司法鉴定人员能力考核。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四是加强解决基层司法队伍力量薄弱问题。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村(居)法律顾问建设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制度机制,加大欠发达县区律师事务所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县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城市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县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欠发达县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持续推进“1+1”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远程法律服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公共法律服务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宣传工作做为2021年开展“八五”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精品法援案件和民调案例、优秀法援律师、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节点,注重发挥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成员单位职能,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六进”活动,“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机关”“送法到工地”“送法进军营”,注重宣传的层次和效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社会知晓率,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三是提升宣传实效。大力推进“家门口”法律服务,依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了“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定期下乡坐诊,集中处理涉法事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现场调解民间纠纷,2020年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1917件,调解成功31588件,调解成功率98.97%。积极做好疫情期间法律服务保障,印发《关于充分运用“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挂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实效。编发《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南》,为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单位和公民依法配合等提供了根本遵循。针对2020年疫情给市场和企业主体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法组办〔2020〕5号)和《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执法环境。建立轻微违法减、免处罚制度,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洛政办〔2020〕24号),梳理建立减、免清单117项,覆盖市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建了6个律师法律服务团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累计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589场,完成企业体检291家,将法律服务精准推送到老百姓和市场主体的掌心上、指尖上、心坎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站位,加强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域治理现代化总体布局,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列出落实清单,量化评价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将三期建设工程抓牢抓实。聚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善配套设施,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整合队伍,壮大力量。积极培育发展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支专职队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发展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等兼职队伍,形成“骨干支撑、专兼结合、全域提供”工作格局,全方位、多层次、多类型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村(居)配备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加速推进一村(格)一警与村(居)法律顾问的全面对接,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围绕村(居)委会公共管理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是优化网络,推进融合。积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司法行政机关网站功能,发挥网络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涉法事项办理多项作用,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网上查询服务。依托“12348中国法网”,努力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在线受理、进度查询等功能,将“现场办”,变为“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使广大群众享受到综合、透明、高效的法律服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