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06-29

——2021年4月21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工作部署,市政府围绕《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决议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洛人常〔2020〕81号),突出规划引领,强化责任落实,持续补齐学前教育短板,自2020年初至今,全市公办园数量增加183所,普惠率由83.4%提升至91.9%,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由35.4%提升至51.9%,“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持续缓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明确幼儿园建设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核查“十三五”幼儿园布局规划落实情况。按照“十四五”洛阳教育事业规划编制要求,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十三五”期间的幼儿园布局规划落实情况核查工作,通过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的方式,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十三五”期间幼儿园布局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梳理,逐一分析规划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为“十四五”洛阳教育事业规划编制提供数据支撑。二是修订完善“十四五”幼儿园布局规划。市政府成立调研工作专班,印发《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的通知》,组织开展对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情况的全面复查,摸清情况底数、掌握短板弱项。同时统筹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编制“十四五”幼儿园规划,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二)加大公办园资源供给,解决学前教育突出矛盾。一是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市政府将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落实省、市民生实事有机结合,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安排、系统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顺利完成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既定目标,有力提升了我市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5.9万人,占比从2020年初的35.4%提升至51.9%;全市公办园数量从2020年初的739所增加到922所。2021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2所,新增学位3000个,目前5所已竣工,10所在建,7所正在积极筹备中;2021年新开园的幼儿园共10所,其中公办园9所(西工区4所、洛龙区3所、伊滨区1所、偃师市1所)。二是严格落实财政补贴。各县(市、区)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始终保持公办园生均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截止2021年3月底,公办园生均经费落实资金2948.94万元。三是依标配备教职员工。根据《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豫编办〔2020〕80号)和《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洛编办〔2020〕61号)精神,加大对幼儿园的编制调剂和教师招聘力度,并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及时审批设立事业机构,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提升学前教师队伍的稳定性。2020年以来,新增在编教师数592人,其中在编400人,劳务派遣39人,政府购买服务153人。

(三)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政策引导,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一是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园,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统一挂牌,供家长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市普惠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在园幼儿28.3万,占比从2020年初的83.4%提升到91.9%。二是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严格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不低于500元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收费管理政策,按办园成本和办园等级实行政府指导价,通过限价指导和财政补贴大幅缓解入园贵问题。截止2021年3月底,普惠性民办园生均经费落实1357.558万元。

(四)依法支持民办园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洛阳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管理办法》,对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和非普惠性民办园进行分类挂牌管理,规范民办园协调发展。2021年3月印发了《关于组建洛阳市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以共建、共享、共赢为目标,通过建立学前教育共同体,扩大省、市示范园等优质资源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管理水平与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存在问题

经过市委、市政府持续努力,目前我市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得到快速提升,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距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一)学前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一是目前我市共有36所省级示范园,82所市级示范园,还有5个县(区)(伊滨区、龙门园区、宜阳县、洛宁县和汝阳县)仍没有1所省级示范园,学前教育质量还比较薄弱。二是部分县(市、区)还没有达到3所标准化政府公办园的要求,偏远农村地区还存在小规模家庭式的幼儿园,办园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幼教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一是在编教师少。目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9538人,其中在编教师仅为1856人,实际缺口7682人左右。二是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达不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影响了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扩充普惠资源,提高普及水平。一是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积极推进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园58所,增加学位9000个。二是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定期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逐年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着力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二)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保障稳定发展。一是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根据办园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二是实行阶梯定价调整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同区域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合理设置收费梯度,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坚决抑制过高收费。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依法加强监管并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整体实力。一是持续补充幼教教师队伍。逐年加大教师引入力度,通过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补充公办园教师队伍力量。二是持续提升幼教教师质量。通过国培、农村幼儿教师专项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等途径,提升幼儿园师资队伍整体实力,打造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能力较强、相对稳定的幼教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