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2021年1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下午15时半,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尚君作了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作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玉甫辞去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志华作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司志华作了关于提请马奎元等4人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作了关于提请高振立等3人职务任免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作了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拟任命为洛阳市民族宗教局局长的高振立作了任职前发言。
下午16时至16时20分,会议分组对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下午16时20分,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
下午16时半,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玉甫辞去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马奎元、高振立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振华、雷雪芹、李钢锤、刘冠瑜、徐新、孙延文、安颖芳,秘书长张尚君和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