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6-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人大机关党组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2021年4月19日,巡察组向市人大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和问题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在巡察期间,机关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巡察组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上的问题和巡察中发现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即时整改。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机关党组把整改主体对本人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坚持以上率下,按照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

(一)取得常委会党组大力支持。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中阳多次对机关整改工作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和要求;坚持上挂一级,常委会各副主任及时指导、审定分管部门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标准,听取分管部门整改情况工作汇报,对分管部门的整改成效、整改报告进行督导把关。

(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4月21日、25日,机关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机关党组成员对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认领,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整改进行了分析研究。

(三)成立市人大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组其他成员、各委室主任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推进。

(四)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根据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逐项建档立卡,明确整改措施、督导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实行台账销号制,及时跟踪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逐条验收销号。

(五)召开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4月27日,机关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吉振华参加会议并讲话,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层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明确要求。

(六)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机关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督办,5月8日、18日、29日、6月 17日、21日,主持召开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委室逐条逐项认领,确保无遗漏、全覆盖;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建立分项台账,委室主任履行本部对本人门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整改过程见人见事见思想见成效,弄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

(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26日,机关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机关党组一致认为,巡察整改工作是对机关党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立场、党性觉悟的重大政治考验和现实检验,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增强党的意识,坚决主动、扎实有力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做到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过硬。

二、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机关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有机结合,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上集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扎实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人大机关党组反馈的22个问题,21个已完成整改(其中4项需持续推进),1个未整改到位。具体情况是: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得不紧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坚持落实机关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1年1至5月份,编印《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八期。建立各部门周学习制度,每周抽出半天时间,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完善运用“五种方式”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5月26日,机关党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等篇目。三是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采取理论宣讲、交流研讨、观看红色电影、党史知识答题等形式,组织开展了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3月11日,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吉振华以《神圣的火种,伟大的开端》为题,为机关全体党员进行了党史授课;3月30日,组织机关党员代表走入中共豫西特委梁村旧址纪念馆,开展了“缅怀英烈、传承精神、诵读经典”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党史知识网络答题,4月22日,组织开展党史100题知识测试活动,及时补足党史学习中的薄弱部分,增加党史知识储备;4月25日,组织观看献礼影片《千顷澄碧的时代》;4月30日,开展东方博物馆之都“红色记忆”宣讲活动;4月30日,组织青年理论小组开展“学党史、开新局”研讨交流活动;5月14日,洛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郭长华走进机关讲党史,作了《赓续奋斗、铸就辉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报告;5月27日,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建党伟业》。四是建立“支部领学”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四下午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指定的《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必读书目和内容,由机关各党支部轮流进行领学。五是制定了《理论学习检查和通报制度》,6月初对机关5月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机关干部制定完善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已汇总成册;5月24日印发学习强国学习通报,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六是建立老干部学习资料发放登记制度,已将党史学习教育书籍及时发放到所有在洛老干部手中。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用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为第一议题,精选印发学习材料八期,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教育的主题主线,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各支部、各部门学习的主要形式,围绕习近平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等进行交流研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三是4月23日,向市委报告关于筹备成立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事宜,市委已作出批复,原则同意该项报告。积极与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对接,履行报批程序,目前正在组织部门运转中;同时,对成立大会上的领导讲话、各县区发言材料等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四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5月26日至27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到新安县、孟津区实地考察了新安县和孟津区的部分文旅项目,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新安县、孟津区政府、市文旅局、市文物局的工作汇报,各位代表和专家学者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五是4月8日至9日,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进行视察,撰写视察报告,起草专题询问实施方案,为8月召开的常委会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做好准备。六是认真学习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学以致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今年偃师、孟津、吉利区划调整,强化督促指导,运用选举法、地方组织法解决涉及人大工作的有关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关于“政治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安全筛查。二是制定完善人代会人大会议车辆通行证管理规定措施,严格大会车辆通行证发放范围和回收规定。三是严格落实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将派驻干部工作纳入《机关科级干部交流制度》,对主动参与派驻工作并圆满完成派驻任务的干部,在晋职晋级上优先考虑。五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持续深化“一转三推进”,搞好乡村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美化村容村貌,夯实产业基础,增加杨庄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六是严格按照驻村相关要求,对驻村工作纪律进一步明确。

完成情况:已完成,需持续推进

(四)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主体责任制。二是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三是落实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四是完善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五是开展主题宣传。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关于“自身职责定位不准,工作谋划统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职能责任、原则程序、工作规范,坚持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为人大常委会履职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切实可行意见建议。二是按照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落实机关党组成员联系各工委室,各工委室重要工作及时向秘书长、对口联系副秘书长汇报。三是严格落实专项工作台账制度,对当月计划的立法、监督等工作,细化方案,明确责任,把握重点,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平安建设责任,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保障了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五是制定《洛阳市“智慧人大”信息中心人员招录方案》,已向市委编办上报用编请示,市人社局已完成核岗工作,人员招录已纳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程,下步将及时跟进。推进“智慧人大”建设,提高人大信息化建设水平。六是建立都市圈地市人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关于开展都市圈人大工作联动事宜于4月23日向市委报告,市委原则同意该报告。5月13日,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作了汇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关于“群众观念淡漠”的问题(列入市直单位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2016年以来交、转办的1196件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台账;对需回复的49件“不知所踪”的督办件,进行再次仔细查找,对相关人员严肃批评教育,杜绝今后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来信来访和督交办案件台账制度,完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工作职责》《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信访批转、交办、督办、反馈制度》。截止目前,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7件。其中来信46件,来访 81件,交办案件21件。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受理9批11人次来访。

完成情况:未整改到位,继续完善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7月31日前整改到位

(七)关于“对代表履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市级对本人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争创工作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星级代表联络站创建活动。二是印发《关于加强代表履职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档案。三是印发《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意见》《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工作安排意见》,密切常委会与基层人大代表联系。四是4月26日至30日,组织34名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参加培训,学习交流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联络站建设、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五是邀请12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5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接待代表日活动,邀请5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八)关于“对代表社会活动引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汇总整理市十五届基层人大代表名单,印发《关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要求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7家单位对代表中涉嫌违纪、环保违法排放、市场监管拒交罚款、房产开发侵害业主权益、欠债不还等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予以通报。各责任单位已明确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联络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

(九)关于“协助推动立法被动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6日向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选题论证,认真填写《洛阳市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并于8月31日前报送。二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在9月份进行项目论证时,拟将巡察反馈提到的《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条例(修订)》《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三是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工作报告时,在审议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对《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进行梳理、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等建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需持续推进

(十)关于“立法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对财政投入缺乏硬性要求条款问题整改,市人大法工委已经积极向省人大汇报沟通,争取在下一步条例修订时,将财政投入硬性要求条款纳入法规中,为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4月25日向相关单位下发了贯彻执行该决定的通知,要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切实承担起地方性法规执行落实工作职责,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我市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洛阳市城市公园游园广场管理条例(草案)》一审过后,召集市城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全面认真的研究修改;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发送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并在《洛阳日报》和洛阳人大网上全文刊登,公开征求专家学者、全市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外地人大来洛调研座谈时,向其征求《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拓宽征求意见渠道;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针对《条例(草案)》中的焦点问题,分别邀请相关单位、公园管理处负责人、法委会委员、立法专家代表、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及普通群众,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四是提前介入《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召集市水利局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修订工作进度及具体修改情况,为做好法规的修订工作打好基础。五是安排法工委人员于5月9日-15日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六是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需持续推进

(十一)关于“调研视察走马观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报送2021年课题研究申请书3份。二是根据常委会领导指示要求,计划近期围绕都市圈人大工作联动、民生实事票决制赴外地进行深入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发挥好市人大常委会参谋助手作用。三是细化调研、视察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实情,现场反馈问题,共同讨论破解方法,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切实提升调研视察实效,履行好监督支持责任。如在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对外开放领域和工业产业发展领域场域载体暨重大项目建设进行调研时,加强对高新区、自贸区、综保区的重点调研视察,对高新区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对发现的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收集整理,交由市政府及相关委局进行办理。如在组织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专题调研时,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用两天时间暗访,一天时间明察,发现了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科文卫委员会将发现的23个问题用列表的形式向主任会议作了报告,起到了良好效果。四是提升调研报告质量,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意见建议定实,切实发挥好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和决策的参谋作用。截至目前,今年共形成调研报告、视察报告16篇,被市委采用或主要领导批示6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二)关于“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组加强与各工委室的工作联系,主动参加调研视察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协调,形成合力。二是用好监督手段。在场域载体暨重大项目建设专题调研中,在监督力量上注重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和市人大常委会集体作用,在工作组织中积极协调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进行配合,调动积极性、发挥能动性,5个委员会分别对工业产业、交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文旅融合、公共服务等6个领域的场域载体暨重大项目建设进行分项调研,各委员会发挥各自强项和职能作用,使整个调研活动形式丰富、效果显著、成果丰硕,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和广度。三是创新监督方式。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开展工作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这次询问评议工作首创评议、询问、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由各行各业代表进行投票选出评议询问重点对象,并指导县区人大同步开展工作,这是我市人大监督形式上的创新。目前主任会议已通过初步方案,报市委批准后在全市范围实施。四是2021年人代会要求所有部门预算单位报送《部门预算(草案)》的同时,向大会提交《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5月份召开工作会议,对财政局预算编制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在安排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管理,要求市财政局对所有预算单位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实现全覆盖。预算工委将加大监督力度,对财政局及预算编制单位的预算编制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五是到洛龙区关林街道、汝阳县小店镇、城关镇暗访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及运行情况,6月9日将暗访结果反馈有关县区抓好整改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三)关于“建议办理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建立2021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7月15日前报送工作台账,从建议题目、建议主要内容、提建议代表、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答复时间等方面进行登记,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和报送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完善2021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做好建议答复件登记归档,指定专人进行保存管理。三是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情况,特别是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四是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对办理周期长、跨年度办理的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抽查办理落实情况。对市人大代表秦爱花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平乐正骨故居抢救性保护的建议》,开展“回头看”督办。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四)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5月21日,向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从完善制度建设、认真履行报备义务、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初审工作、建立备案工作人员联络制度、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拟于6月底举办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就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二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进行认真研究,3月30日,向涉及的单位及县(区)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要求对现行有效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清理结果。4月26日,根据清理结果起草《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五)关于“指导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30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人大、各乡镇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特别是对各乡镇人大落实每年召开2次人代会、4次主席团会议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上报自查报告。在各县区自查基础上,成立3个检查组,对各县(区)、乡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了《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二是针对偃师、孟津、吉利区划调整后代表延续等问题,向省人大上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洛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请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洛阳市偃师区有关问题的决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洛阳市孟津区有关问题的决定》,为做好偃师、孟津、吉利区划调整涉及人大工作提供依据。先后4次赴孟津区了解换届选举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指导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六)关于“党费收支失管失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专列党费账目,由机关党委工作人员任出纳,由机关财务会计任会计,由会计软件公司工作人员负责专业记账;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党费交纳日”制度和党员佩戴党徽要求的通知》,严格落实每月1日(第一个工作日)主动交纳党费要求,给机关每名党员发放党费证,规范交纳党费行为;规范党费收据本和登记本,确保随时查阅有根有据;1月18日,对2020年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二是针对党费账目丢失问题,5月21日,机关党组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传达处分决定和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机关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老干科按照留存的票据,已重新建立党费账本。三是对党费违规支出问题,当时的经手人已写出检查。同时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党费具体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制度,所有党费支出由机关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杜绝再次出现党费违规支出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七)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已提出各党支部支委会建议人选,下步将按照程序规定,完成党支部换届,并对党务干部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学习发展党员程序规定,杜绝今后发展党员过程中再次出现程序不规范问题。二是对入党材料丢失问题,已按照要求收集相关证明材料送交市直工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已发放新的入党志愿书,正在按程序和要求做好补办手续。对入党申请书“穿越”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三是严格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记录,要求各支部、各党小组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归入档案,做到规范有序、有据可查。四是及时召开机关党委会议,需要机关党委会议研究的事项及时上会研究。五是已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办法》。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八)关于“党内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印《人大机关党员必读(二)》;机关党委给各支部下发5月份理论学习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二是5月26日,机关党组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实行机关党组成员联系督导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制度,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质量提升。四是对机关4个支部的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今后再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时,要严格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认真开展查摆。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九)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把关不严,人事管理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组织两次学习相关干部政策,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记录。二是修订《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勤办法》,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三是修订《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建立日志制度,坚决把各项工作的落实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四是完成2020年度考核工作,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册》。五是制定《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交流制度》,推动干部多岗位锻炼,建设能打善拼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六是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存在的问题已纠正完毕并归档。七是对慢作为干部逐一进行谈话提醒,个人提交书面检查,深刻剖析存在的主观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十)关于“人事档案审查复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教育科对《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洛阳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资料汇编》《市管干部档案查借阅暂行办法》《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应知应会》等政策规定进行学习。二是修订《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和送交档案材料归档等工作制度进行了规范。三是机关科级干部档案主要内容已整理完毕,部分科级干部学历认证报告正在申请认证中。科级干部2020年度考核登记表已归档。四是已制作公章使用登记本,规范公章使用登记。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十一)关于“机关制度抱残守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对《工作制度汇编》中的40项机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筛查,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做好修订和完善工作,拟废除《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制度》等13项,修订《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等19项,新增《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会一课”制度》等15项,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契合现实工作需要,在夯实管党治党制度基础、提高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需持续推进

(二十二)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懈怠麻痹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委室主任的具体责任,坚持落实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制度;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二是建立机关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门对不规范支出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重新进行梳理,认真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做到举一反三。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重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制度》,完善机关重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实行项目领导小组与机关党组双重把关研究。对每项开支从源头上把关,严把经费等审批报销关。四是梳理排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建立工作目录,针对性完善防控措施。五是印发《市人大机关关于常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市人大机关关于持续推进党员干部廉洁家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家风建设,开展市人大机关专项以案促改活动。六是制定《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对日常工作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谈话,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七是坚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典型案件通报。八是严格执行机关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按照规定对机关重大事项、大额经费使用等情况及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沟通报备,并采取有效方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人大机关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一)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是我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班子,工作的政治性很强,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中央、省委、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机关党组将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用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使机关各层级、各岗位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机关党组将把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注重落细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是一项长期任务。机关党组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已进行整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继续努力、毫不松懈,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于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落到实处。机关党组要参照巡察组的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继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为管党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3651666 ;电子邮箱:lyrdjgdw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