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2-02-14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2年2月13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中阳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伟大建党精神指引下,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洛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职,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眼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省、市党代会精神一同学习、一同贯彻。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常委会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推进,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确保市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一年来,深入贯彻市委对人大工作提出的“三个原则、四项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对“立小法、立管用的法”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对法检两院监督的措施,指导各县区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提出了在市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委要求落地见效。

  二、认真履行人大职能

  (一)结合实际立良法、保善治。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了人民民主。

  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立小法、立管用的法”。开展立法调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立法计划。

  (二)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实施,针对黄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树立“项目为王”工作导向,采取“分块+综合”的方式,对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文旅融合、公共服务等6个领域30个重大项目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符合洛阳实际的整改建议。围绕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助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着眼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常委会综合采取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影响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围绕放宽市场准入、破解融资难题、优化审批服务、强化要素保障等,人大代表聚焦18个具体问题,对“一府两院”17个部门进行现场询问。

  认真开展各方面监督。加强经济领域监督。审查批准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听取和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预算决算报告,促进了“六稳”“六保”的落实,推动“十四五”规划走好第一步、见到新成效。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督促政府及相关单位依法优化预算支出、防范支出风险、严格预算执行。听取和审议了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报告,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报告,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等进行调研督察,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企业落实法律责任,推动减污降碳。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监督。组织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着眼推进乡村振兴,到各县区对发展种植业、民宿康养旅游业、特色农业产业等进行调研,督促镇村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民生领域监督。针对我市部分县区遭受的重大洪涝灾害,常委会增加监督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高质量推进工作,帮助灾区群众重建美好家园。围绕推进建设更高品质的幸福洛阳,针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督促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两条例”、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围绕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开展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加强法律监督。对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城市区电动车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事审判、申诉控告等进行调研,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建立人大信访案件周例会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络。

  (三)认真行使决定权、任免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常委会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切实承担起地方性法规执行责任。切实加强普法宣传,确保“八五”普法工作稳步推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部分指标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市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

  (四)积极稳妥学先进、求创新。

  三、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建设代表履职平台。采取明察暗访、座谈交流、评先争优等方式,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和星级联络站创建工作。

  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坚持重点督办、公开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落实率、满意率。

  完善代表履职机制。加强代表培训,提升了代表的政治站位、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引导代表联系群众、积极履职、服务发展,展现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组织人大系统党员干部,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强化能力提升。狠抓市委对人大机关巡察反馈的22个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工作制度12项;以数字赋能,加强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建设;编纂完成《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志》;成立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加强调研工作。加强舆论阵地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市县两级人大组织开展了演讲、慰问、评选“两优一先”等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深化家风建设等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组织专题调研组,调研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针对县乡人大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履职能力有待提升、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意见和措施。指导偃师、孟津区人大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出部署。

  2022年工作任务

  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省委、市委全会暨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市党代会和市委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人大作用,聚焦在新一轮区域经济版图重构中抢占先机,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围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守最高政治原则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进行。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人民意志,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发挥制度载体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立法工作中,要广泛听取和征求立法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的广泛参与。要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使之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鲜活载体、最响亮品牌。在监督工作中,要注重吸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参与面。在决定工作中,要在决定前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听取各个利益群体的意志表达,努力在行使决定权中惠及民生、造福群众。在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把好拟任人员任职条件关、提请文件初审关、宪法法律考试关,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得到实现。在代表工作中,常态化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和工作闭环,提高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质效。

  三、围绕人大重要职能,努力提升工作质量

  提升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2022年,做好《洛阳市二里头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偃师商城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文明养犬条例》等项目的立法工作。围绕其它立法任务,广泛深入开展立法调研。

  增强监督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准监督选题、抓实监督过程、抓严整改落实,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富成效。

  依法决定、任免。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体办法。

  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要加强制度建设。推广人大代表“三进三联系”制度,完善“双向约见”机制,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要健全履职平台。深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联系点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建立代表议案答复和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要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推进代表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五、着力打造“四个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组织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智慧人大建设。

  各位代表,奋斗新时代,人大工作任重道远;奋进新征程,人大代表使命在肩。让我们在中共洛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接续奋斗、勇毅前行,聚焦在新一轮区域经济版图重构中抢占先机,围绕“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目标,以更有力的担当、更出彩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