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纪要

2022-03-30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纪要

  2022年2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下午15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春节前赴山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楼阳生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精神,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涛作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四项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尚君作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志华作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作了关于调整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敏作了关于提请梁庆、于晓峰任职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作了关于提请免去李红伟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作了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拟任命为洛阳市教育局局长的于晓峰作了任职前发言。会议书面印发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张书卿同志的辞呈和梁庆同志的任职前发言。

  下午15时40分至17时,会议对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下午17时,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

  下午17时2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12日召开。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洛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关于接受张书卿同志辞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决定、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特邀列席人员名单、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于晓峰进行了宪法宣誓。梁庆同志因公在外地,宪法宣誓仪式安排到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振华、刘冠瑜、徐新、王松涛、安颖芳、张献宇,秘书长张尚君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贺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