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部分指标的议案

2022-03-30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议案

——2022年2月8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7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年来,市政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动洛阳“十四五”发展实现良好开局。但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超出预期的困难挑战,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叠加疫情汛情等因素影响,对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计划,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低于预期目标。经市政府认真研究,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调整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目标

  (一)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预期目标为增长8%以上。

  (二)实际完成。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47.1亿元,同比增长4.8%,低于预期目标3.2个百分点。

  (三)主要原因。我市与全国全省一样,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逐季走低,受去年基数“前低后高”、严重洪涝灾害、疫情点状爆发冲击、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电力煤炭供应紧张等要素的影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恢复进程出现短期波动。其中,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减弱,工业项目储备不足,导致工业投资同比下降12.1%,影响了工业增长后劲,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低于预期目标6.7个百分点,影响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个百分点左右。

  (四)调整建议。建议将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目标由增长8%以上调整为增长4.8%。

  二、建议调整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

  (一)预期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增长7%左右。

  (二)实际完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9亿元,同比增长4.8%,低于预期目标2.2个百分点。

  (三)主要原因。减税降费方面,2021年全市减税降费33.6亿元,其中减税23亿元,涉及地方级9.5亿元;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方面,全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3.5亿元(11、12两个月),涉及地方级1.7亿元;房地产业税收方面,全年房地产行业完成地方级税收60.8亿元,同比减收6.3亿元。以上三项因素合计减少地方级税收17.5亿元,拉低地方级增幅6.9个百分点。

  (四)调整建议。建议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由增长7%左右调整为增长4.8%。

  以上调整建议,现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