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河南省 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03-30

关于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年2月8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接到《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研究部署,特别是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到的“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市政府领导要求相关部门要逐条对照、逐个研判、逐项整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全市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编制《洛阳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并将就业促进工作纳入洛阳市“十四五”规划。更新完善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省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出台洛阳市就业创业工作要点,明确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合理分解目标任务。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联系人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和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我市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督促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推动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三是加强就业动态监测。市人社局专门开发了洛阳公共就业大数据信息化平台,每月形成《洛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职业供求状况月度分析统计表》,每季度形成《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季度分析统计表》《职业供求状况季度分析报告》及《前二十紧缺职业季度薪酬情况反馈表》,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来动态调整政策决策。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受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和灾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放缓,财政收支矛盾加大,我市将积极争取上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效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一是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延续调整优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等行业企业,研究采取更加精准的帮扶举措,更好激励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吸纳就业。

  二是建立产业链“双长制”。印发《洛阳市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编制产业链图谱和“四个清单”,实施产业链链长和产业联盟会长“双长制”。制定《洛阳市制造业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确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招商方向,通过链式培育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三是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做强装备制造、新材料、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筑牢全市工业经济基本盘。组织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参加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创建,完成我市首座加氢站建设。统筹推进风电高质量发展。

  四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行动。印发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推进方案,在全市构建“1+N+5”高成长性企业梯队,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倍增发展。加强中小企业培育,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质量好、成长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

  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进高频使用证照电子化和信息共享互认,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三、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双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

  一是提升创业能力。强化创业培训。完善并落实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机制,加强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质量评估,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贷款门槛,优化办理程序,加大贴息支持,提高贷款资金可获得性。每年择优评定一批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方向的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加快孵化平台建设。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产业社区(智慧岛)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支持建设省级、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形成层次递进、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的创业孵化体系。加强创业服务辅导。完善并落实创业导师专家团工作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机制,提升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坚持日常服务辅导和专项服务活动并重,大力开展创业服务进基层、进孵化基地专项活动,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是激发创业活力。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返乡入乡创业。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完善创业“引人”“育人”“留人”机制,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利用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吸纳高层次人才来洛创业。积极营造大众创业氛围。积极推进“凤归中原”“才聚河洛”“河洛双创”等创业工程,组织专家服务基层、创业成果展示推广等专项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豫创天下”“凤归中原”等创新创业大赛,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四、着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增强就业保障能力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创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持续性、提升就业质量,稳住就业基本盘。

  一是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落实《洛阳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行动方案》,实施“万名大学生留洛计划”,引导和鼓励在洛各类市场主体认定就业见习单位,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为见习青年和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促进“慢就业”“懒就业”“不就业”的青年尽快就业。做好就业指导及职业规划,鼓励到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就业,到技能岗位就业,到城乡社区基层就业。优化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定期开展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成果展等创业创新活动,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创新提供展示平台。2023年底前,全市累计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7000个、举办创业大赛等服务活动20场次以上。

  二是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与劳务输入重点地区合作,与输入产业园和地方政府建立劳务协作长效机制。健全农村劳动力常态化服务机制。持续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返乡入乡创业,结合产业梯度转移,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为路径,着力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三是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优化退役军人安置方式,强化多渠道、多元化安置。推进“直通车”式安置,鼓励到城乡基层安置。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扶持政策覆盖范围。深化“权威推荐、自主选择”的企业合作就业模式,推广与企业签约直接提供就业岗位的做法。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设立市县乡三级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

  四是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

  五、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一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建设。提升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多功能服务水平,加强招聘大厅多元化服务能力。

  二是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实时收集驻洛企业用工需求,按季度编制发布《洛阳市人才需求蓝皮书》,走访企业收集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信息,编制发布《洛阳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指导目录》。探索制定人力资源企业服务自选清单,有需要的企业制定个性化服务。

  三是拓宽招聘信息渠道。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求职群体,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大型专场招聘会。依托“才聚河洛”“洛阳人才”“河洛英才汇”“洛阳就业”四个公众号,不定期推送各类企业文化、背景等介绍,发布岗位需求、薪资待遇信息。开发“洛阳公共就业”抖音号和“洛阳就业”小程序信息平台,创新开展“现场+网络+直播”就业服务新模式。

  六、聚焦人人持证就业增收,强化职业教育培训

  一是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养动员推广体系、就业创业体系,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关键领域,坚持精准施策,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等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培育技能人才,2022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年新增技能人才17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5万人。

  二是多措并举,推动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起草《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科学系统谋划我市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结构布局,细化了今后5年的具体目标。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工程。以职业院校“双高”建设、“1+X”证书制度试点、“技能名(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为抓手,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

  三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推进产教联盟和职业教育集团高质量建设,指导整合后的12个产教联盟做好工作计划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产教联盟的团队、平台、对接、引领作用,使产教研学紧密衔接,促进校企合作融合发展,培养适合产业发展的实用性技术人才。指导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与行业、企业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进行校企联办、引企入校、“订单”式培养等合作模式的探索,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提高就业质量。

  七、持续优化公平就业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增强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的原则,依托主流媒体、网站和基层人社服务平台,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持日常监察巡查,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营造公平就业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大行业监管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许可信息在部门内部的信息交换机制,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劳务中介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了《洛阳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出台了《洛阳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向激励意见》,持续在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工作。制定“和谐同行”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企业用工指导计划,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维护在互联网平台等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大力宣传并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完善裁审衔接机制,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