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03-30

关于对《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年2月8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组织力量,抓紧推进各项工作,现就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颁布,加快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后第一年,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细化形成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并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我市经过近一年的编制和论证工作,《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已于2021年9月报送至省文旅厅,省厅对内容进行了完善修改,形成了成稿,共计八章,内容包括“河洛文化调查记录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点保护区域系统修复”、“河洛文化传承体验设施建设”、“河洛文化传播”、“河洛文化融合发展”六大工程,明确了三期实施阶段,细化目标任务,强调保障措施,并编制了区位、保护范围、地形地貌、重点保护区域、重点非遗代表性项目、传统村落、重点文保单位、景区、历史建筑等空间分布图集近30幅。目前,该规划已经征询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拟于近期以省人民政府名义颁布。我市也已在此基础上启动文化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工作、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起草工作、以及联席工作机制的筹建等,确保总体规划落实到位,统领全市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提高整体性保护水平,编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于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展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落实审议意见,我市已启动针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和全部9个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所属县区关于2022年和未来三年发展计划的谋划工作,正在结合总体规划,列入工作安排,并予以相应支持。

  2022年,我市还将开展文化基因重点非遗项目调查记录工作,对国家级非遗项目“关公信俗”民俗活动期间相关非遗资源进行梳理和研究;对国家级非遗项目“河洛大鼓”举办专题活动,对相关传承人进行信息记录;对国家级非遗项目“河图洛书传说”进行专题资源梳理和展示呈现研究工作;对国家级非遗项目“平乐郭氏正骨法”进行全面的展示提升,加强其社会传播,等等。

  三、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推进传承和体验设施建设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要求,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应当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根据当地实际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馆,根据传习需要设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或传习点。一是进一步健全非遗名录体系。截至2021年底,全市新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个,省级27个,市级89个,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新增11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3名,全市县级以上非遗项目达到1100余个,传承人577名。二是继续大力推进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展示馆区域精装修施工招标工作,并同步启动展品征集工作,预计2022年9月河洛文化旅游节前后,展示馆具备开馆条件,2023年4月前基本建成投用。三是推进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筹建工作。进一步充实研究力量,开展与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传承队伍。四是做好“非遗驻校园”“非遗驻社区”双驻工作。已经启动非遗普及读本的编制工作,2022年将继续推动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认知度,增进传承。五是挖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乡土文化内涵,目前,已经结合“非遗点亮”计划,在栾川重渡沟推进“非遗+民宿”建设,引入剪纸等非遗项目,融入景区景观特色,传播传统文化。已经在县区设立非遗工坊5个。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对县区非遗展示空间的支持力度。六是利用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目前已与少年儿童图书馆联合举办“感触二十四节气”少儿非遗之旅主题活动,下步还将拓展公共文化场所的非遗宣传推广范围和方式,增加文化氛围。

  四、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力度,推进实施河洛文化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提出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知识普及提出具体要求。《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要结合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旅游节、文化遗产日、传统节庆和民间习俗等实际情况,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为落实审议意见,我们正在推进的还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设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共享,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进一步加强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二是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和线上呈现。我们已经与洛阳电视台开展合作,对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进行视频信息采编制作,计划三年内,完成市级及以上项目的重要信息采集工作,并按主题、按特色向社会进行推介。三是鼓励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提高品质和文化内涵。目前,已与“孟津剪纸”“民间剪纸”“大袖衫”等非遗项目开展文创设计定向支持,正在与设计师对接“洛宁竹编”“洛阳宫灯”的设计转化工作。四是已经与洛阳日报社开展合作,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年度系列线上展示宣传行动计划。五是继续提高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增强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配合牡丹文化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河洛文化旅游节等重要活动、节庆等,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传播活动,振兴传统节日。目前,正在组织项目参与文旅部“2022年‘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有关工作。

  五、下步计划

  一是继续推动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设立工作,尽早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目前,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已经纳入市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逐渐加大支持力度,我们还将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三是推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本地教育体系。通过编写普及读本,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课程,在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开设选修课,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四是进一步规范非遗宣传推广工作。对相关标识、标牌、文字进行规范,加大对违反“一法两条例”的查处力度,维护好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合法权益,营造非遗传承的良好氛围。五是定期组织举办有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利用重要节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传播活动。积极承接高规格文化交流活动、学术研讨活动,促进不同文化形态的交流互鉴,持续提升河洛文化、黄河文化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