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03-30

关于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年2月8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接到《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洛人常〔2021〕70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10月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洛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内容,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依法履职尽责,锐意进取,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连续三年排名第2,首次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取得了“优秀”位次。全市市场主体活跃度不断增强,截至2021年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61.08万户,同比增长10.97%,新增市场主体突破10万户,达到了10.62万户,同比增长11.92%。

  一、关于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对政策出台亲自把关、对重点问题亲自协调。构建了“市领导分包+25个工作专班”的工作推进机制,全年组织召开协调会90余次,高位推动协调有力。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不断增强。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徐衣显市长两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围绕落实“两条例”、做好下步重点工作等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讲培训会,在市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对“两条例”进行分期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三是搭建政策体系。先后研究出台了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25个专项行动方案,构建了1+1+25政策体系,为全市工作开展提供制度遵循。

  二、关于完善体制机制

  牢固树立“创新引领”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机制体制创新。一是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制定出台了《洛阳市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标准地+承诺制)实施细则》,项目单位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可以快速完成审批,通过提前并联预审,缩短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进展。目前已出让“标准地”3宗,面积约195亩。二是深化招才引智服务。印发《2021年度洛阳市青年人才认定工作方案》,举办一系列“招才引智”活动,成功引才10383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成各类职业培训42.47万人次,选树命名“河洛大工匠”10名、“河洛工匠”56名,培养企业新型学徒1372名。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连续两年对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执行6.5%,保持全省最低水平。全年对24271家企业减征社会保险费2.64亿元,为60余家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2970.7万元。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深入推行“科技贷”,全年业务授信突破1.6亿元,累计授信突破6.6亿元。运营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3支,科技基金总规模2.5亿元,引导基金对科技型企业投资超8000万元。开展“银税互动”,共为1740户企业提供便捷贷款1912笔5.47亿元。五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执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共从轻、免于处罚109起。六是建立问责容错机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激励担当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创新问责统筹、容错前置程序、常态化谈话等机制,在执纪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三、关于注重政策落实

  突出政策落实全流程监管,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是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平台、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营商环境监督员等投诉沟通渠道,全面收集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规范企业投诉事件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全年共受理有效企业和群众诉求45.3万件,办结率99.8%,满意率97%。二是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落实。严格落实《河南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在研究制定全市重大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改革等过程中,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家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诉求,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审查机制。引入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及相关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级各部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四、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

  坚持把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监管、优化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着力优化政务审批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完成最小颗粒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限压缩比77%,“一次都不跑”(即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92.33%。先后与上海、浙江等省市的20余个县(市、区)实现社保、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打印等180个事项跨省通办。二是全力做好省级权限承接和市级权限下放工作。全市共完成承接省级下放权限244项,印发了《洛阳市市级行政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洛编办〔2021〕109号),将下放权限纳入市级权责清单目录。在省赋予各县255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新梳理提出79项拟下放权限,共向县区下放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34项。三是持续推动招投标领域改革。推进招投标持续优化,我市10家交易中心全部实现了不见面开标,实现远程网上不见面开标全覆盖。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保证金收退规则,节点到达后2小时内系统自动退还。四是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了《洛阳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710项、办理相关行政事项6.3万件,实现了减证便民。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住所使用证明承诺制为全市3418户企业办理了企业设立登记,市交通局办理申请人告知承诺事项560人次。

  五、关于推进改革创新

  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观念创新引领全市改革发展。一是积极开展“三转三优”行动。2021年12月6日,市政府印发开展“三转三优”行动的实施方案,围绕解放思想转观念、深化改革转职能、务实高效转作风、提标提质优效能、利企便民优服务、担当作为优创新等六大方面制定了27项重点举措,提升全市工作凝聚力。二是积极推动政务数据整合共享。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通过流程再造、数据互联、平台重建,梳理形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实现“新生儿”“我要开药店”等60项“一件事”上线、367个事项“一证通办”。三是探索实现药品零售审批“三证联办”。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在药品零售审批领域积极推行“三证联办”。即,药品连锁企业申请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时,只需提供一套材料、进行一次申报,审批通过后即可同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四是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稳步推进。2021年11月26日,《洛阳市“免申即享”惠企便民事项清单(第一批)》正式印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网上服务平台立项建设,预计今年6月可上线运行,将有效提升惠企政策兑现效率。

  六、关于注重法治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市通过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效能等举措,切实加强企业权益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示范市创建材料已报国家等待验收。成立了河南省首家法治政府研究机构—洛阳法治政府研究院,打通政学研通道。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各相关单位均确立了自我审查机制,明确了内部工作审查流程,建立了工作台账。积极开展“立改废释”工作,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等政策文件。三是优化司法案件审理质效。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创新推广商事案件“绿标签”制度,实行“速调+速裁+速执”一体推进,全方位加快案件办理。2021年,涉营商环境案件基层法院平均审理用时36天,全市法院执行结案平均用时69.65天。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发挥破产重整制度优势,确保该出清的依法出清、能盘活的有效盘活。2021年,共有13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机制达成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四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了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新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8家,实现了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全覆盖。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成功申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80余次,立案查办商标案件123件、专利案件110件、特殊标识案件2件。

  总体上看,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支撑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但站在更高层面看,与我市“建强副中心、打造增长极”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着力完善政策机制,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示范创新,抓好评价整改提升,着力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升级完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制定出台2022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全方位梳理营商环境各指标的政策重点,安排部署全年重点任务,并抓好工作落实。完善我市营商环境奖惩机制,印发实施《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激发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持续开展重点领域示范创新。以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为抓手,围绕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紧密跟踪国内前沿地区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和先进做法,确定我市3-5项重点攻坚方向,开展改革示范,打造“洛阳样板”。谋划开展2022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评选、一把手走流程等创新活动,在全市营造改革创新的浓厚氛围。

  三是组织做好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紧盯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动态,筹划建立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档案库,加强评价工作连续性保障。预先做好动员和各类资料准备,确保我市在全省保持领先位次。根据评价结果,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提升,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四是持续开展重点指标攻坚行动。充分发挥市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的优势,聚焦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根源,针对单一型指标、复合型指标、需持续投入积累指标三种类型指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做优做强单一型指标,快速提升复合型指标,补齐持续投入积累型指标短板。

  五是加强企业投诉调查处理。对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细化我市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流程,对各类损害营商环境的投诉及时处理,提高办结率,最大限度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