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梁庆、于晓峰任职的议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梁庆、于晓峰任职的议案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
梁庆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任期至2023年春节前);
于晓峰为洛阳市教育局局长。
请予审议。
洛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徐衣显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