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带队调研我市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徐新带队调研我市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新带领调研组对我市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调研视察,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来到涧西区检察院,实地查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心理辅导矫正中心、公开听证室等,涧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五检察部主任杨丽霞(曾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2019年6月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详细介绍了新落成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部分代表亲身体验了互动式操作模块,对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上取得的成绩予以高度肯定。随后,调研组到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涧西区、孟津区检察院的补充汇报。调研组各位成员针对民事诉讼监督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讨论,各抒己见,初步审议了该报告,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首先是政治机关、首先必须讲政治”的要求真正落实。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调研组强调,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在民事诉讼监督中服务各类经济主体,缓解疫情带来的经济冲击。要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高民事诉讼监督能力,对法律法规精神要领会吃透,在监督中掌握主动权,妥善处理好民事诉讼监督的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关系。要多措并举,深挖潜力,巩固监督成果,通过强化精准监督、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类案监督等,增强民事检察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方便群众了解民事检察职责、监督范围和方式,加强案件尤其是新型案件的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