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工委来洛宣讲《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省人大法工委来洛宣讲《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7月21日,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哲一行赴宜阳县中峪村宣讲《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村民送去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读本并开展普法宣传。
李哲副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为村民们讲解了《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条例》的意义、亮点和特色。他在宣讲中指出,《条例》共11章77条,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主要内容,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各种要素保障,是我省“三农”领域的基本法,对做好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李哲副主任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热情,为乡村振兴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舆论氛围,不断推动用法治方式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