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扩大)会议

2022-08-22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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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8月25日召开。

  会议听取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报告,洛阳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洛阳市文明养犬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洛阳市旅游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伊滨经开区(示范区)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赵俊杰、白朝阳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人事任免事项提请,书面听取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等,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专题询问准备情况的汇报,关于明确《中共洛阳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职责分工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关于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督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乡村运营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城市临街和住宅小区“住改商”房屋管理立法的调研报告。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琰君,副书记吉振华,副主任雷雪芹,刘冠瑜,徐新,王松涛,张献宇,杨劭春,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贺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李书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张尚君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