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3年1月6日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衣显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洛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洛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洛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洛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洛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洛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洛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洛阳市2023年市级预算。
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中阳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哲代院长所作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封勇代检察长所作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报告的决议
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提出的《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报告提出将以下4件议案立为大会议案,即郑淑敏、张彦立、宋亚滨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3件议案合并为《关于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议案》,赵伟、陈磊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2件议案合并为《关于加快提升重点商圈,持续优化消费场景,全面释放消费潜力的议案》,曲焕平、马红菊、王偌飞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5件议案合并为《关于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发展高效特色乡村产业,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支撑的议案》,韦帅帅、马伟芍、曲焕平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3件议案合并为《关于促进我市农村基础教育工作提质发展的议案》;其余代表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将大会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对由代表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以及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积极办理,在法定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