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概况
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979年9月—1983年4月)
主 任:胡立教
副主任:乔明甫 刘名榜 王全国 霍秉权 邵文杰 叶仁寿 李赋都 于一川 马瑞华 陈冰之 王培育 郝福鸿 范 濂
秘书长:邵文杰(兼)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于黑丁 于锡涌 王一鸣 王 林
王光力 毛子莲(女) 牛立峰 冯 勉(女)
左明生 田喜荣(女) 仝中玉 刘大坤
刘玉华(女) 刘玉洁(女) 刘玉峰 刘尔雄
刘问世 刘希程 朱 轮 朱 波
江衍坤 齐合只 李俊甫 李春荣(女) 李 准 张 方 张玉洁(女) 张赤侠
张 盾 张剑石 张新芳(女) 汪庭霈
沈 琼 杨永年 杨旭东 陈文茂
陈文清 肖建波 武旋声 周守正
易清源 金少英 尚 坦 胡尚礼
贺代文 郝福鸿 柯象寅 段 宗
郭 坦 袁子震 袁本上 秦修本
黄元波(壮族)常香玉(女) 戚久旺 曹传芳
傅春早 彭艺枫(女) 满秀清(女) 薛 山
1979年9月19日,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省五届人大常委会。
1980年11月前,胡立教主任调离河南。
1981年5月,乔明甫副主任调离河南。
1980年11月,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补选于一川为常委会副主任。
1981年12月,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刘杰为常委会主任;同时增选陈冰之、王培育、郝福鸿、范濂为常委会副主任。1982年8月,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增选马瑞华为常委会副主任。
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79年9月—1983年4月)
1979年
9月13日至19日 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革命委员会、省财政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设立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胡立教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将省革命委员会改为省人民政府,决定刘杰为省长;选举丁石为省高院院长,李福祥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9月20日至2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下设秘书处、外事处、信访处、总务处;通过关于将原省革命委员会的局改为厅的决议、关于设立省政府农业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将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行政公署的决定。
10月30日至3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通过关于提高农副产品销价和调整工资的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试点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几点意见的报告。
12月7日至8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全省社会治安状况和整顿措施的汇报,着重讨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问题。
1980年
10月5日至8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批准选举实施细则。
11月16日至25日 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1981年
3月16日至2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当年计划和财政收支报告的决议;通过设立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小组的决定、省人大代表可以随时检查物价的决定;批准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征收诉讼费的试行办法;决定由副省长戴苏理代理省长职务。
7月30日至8月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工业调整工作情况的汇报。
12月24日至31日 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财政厅、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补选刘杰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戴苏理为省长。
1982年
2月23日至28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市场物价形势和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等。
4月26日至3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情况的报告等,原则批准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6月21日至26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组织“科学技术年”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批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黄河工程管理条例。
8月20日至25日 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12月21日至27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文艺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汇报,通过关于学习、宣传、执行宪法的决议,关于本届人大常委会职权的决议。
1983年
2月22日至26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批准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决定由副省长何竹康代理省长职务。
编辑:谢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