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不断创新方式 打好监督“组合拳”

2023-06-14

  “坡耕地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能稳定解决2815名山区群众的粮食需求和发展问题”“闫庄焦涧川河道水综合治理工程,可抵御20年一遇的洪水。这项民心工程要抓紧干,在汛期到来之前完工”……

  3月14日,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先后实地察看了田湖镇崔元村马路沟淤地坝及坡耕地改造建设、南安村安全饮水建设管理、闫庄镇闫庄村焦涧川“两清一护”建设、大坪乡竹园村铁梨沟淤地坝建设等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对工程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去年以来,嵩县先后开工建设了五大水利工程,通过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配套建设坡面水系、田间生产道路、地埂利用等措施,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高效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工作建设进度怎么样?还有什么困难?调研过程中,代表们看得仔细,听得认真,相互讨论交流,就安全饮水、“两清一护”、淤地坝建设等多方面建言献策。

  坡耕地是我国水土流失的重要策源地,也是目前广大山丘区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产用地。大量的坡耕地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破坏耕地资源,降低土地生产力,危及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创新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平谈了自己的看法,水利部门要把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保障来抓,下足“绣花”功夫,提高工作标准和效率,把重点水利工程打造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促进农业发展、提高防汛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打下扎实基础。

  嵩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聚焦生态建设开展监督工作中,坚持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听取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配合省市对湿地保护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和《洛阳市水资源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有效促进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嵩县人大常委会 通讯员 李拓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