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2023-07-07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此前,《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出炉后,市人大常委会已多次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并数次前往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各县区实地调研且进行了多轮次审议修改。在座谈会上,围绕业主和业主组织、前期物业、物业服务与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条文内容,李保国组织有关市直单位、街道、社区负责人及立法专家、律师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逐条逐款进行交流探讨,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

  李保国强调,制定《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保护业主权益、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坚持党性,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立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坚决把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主张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在立法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要坚持人民性,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立法保障扎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要坚持科学性,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要坚持有效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大民生问题,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真正实现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