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制度化专题】立法工作篇(一)

2023-08-18

  

编者按:
        今年以来,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作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不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等,截至目前,已制定修订立法、监督、代表、新闻宣传、党务人事和后勤管理等制度办法50余项,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为新时代洛阳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即日起,“洛阳人大”微信公众号开设“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陆续推出对制度办法等的相关解读,不断扩大知晓度、提升普及度,以更强行动力执行力落实力营造积极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立法工作篇

        为进一步落实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立法工作程序,明确了人大在编制立法计划、完善立法起草机制、扎实做好立法审议、全面征求法规意见、报请批准公布等立法全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机制,提升了立法效率和质量。《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该规则旨在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协调,规范立法协调小组运行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该规则共8条,明确了立法协调小组的职责、组织领导、协调形式、主要任务等,明确了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向立法协调小组报送法规草案的内容、程序和时间要求。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立法计划编制办法(修订)》
        该办法旨在规范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立法计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该办法共19条,明确了征集、论证立法建议项目和拟订、通过、调整立法计划等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该办法主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立法工作要求,对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原则要求、程序分工、具体做法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工作实际。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办法(修订)》
        该办法旨在规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该办法共11条,明确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时机及书面征询、调研论证、召开座谈会等3种方式,并对3种方式应用场合及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该办法主要依据《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和我市工作实际,对法规草案公布征求意见时间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则(修订)》
        该规则旨在规范立法听证活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质量。该规则共25条,明确了立法听证的使用范围、原则、时机、组织程序等,对听证会组织方案、公告、注意事项、听证记录、听证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该规则主要依据《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对部分条款的表述进行了修订完善。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
        该规定旨在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机制,促进法规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该规定共19条,明确了地方性法规清理的原则、组织领导、时机、内容、组织实施、结果处理等。该规定主要根据工作实际,对一些已不符合省人大相关程序要求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整理: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