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为牡丹立法 护“国色”雍容促双城“共荣”
2023-08-21
“疑是洛川神女作,千娇万态破朝霞”“春来韶华谁做主,总领群芳是牡丹”“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又逢人间最美四月天,古都牡丹花开成海,喜迎天下宾朋,以花为名的全城大事儿,如约登场。
“洛阳牡丹是我们的城市名片和文化象征,有着深厚的底蕴和发展价值。我们一直在推进的‘洛阳牡丹’立法工作,需要实地考察、认真学习、多方位多角度深入调研,力求突出地方特色,使条例能够接地气、立得住、真管用。”近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在洛阳牡丹立法座谈会等场合多次强调,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凝聚立法共识,加快立法进程,使牡丹保护与发展立法真正体现民意、汇集民智、解决实际问题。
“要走进去了解、走近去交流。只有实地考察、调查研究,才能开阔思路、取长补短。”说走就走!16日,市人大考察组一行即刻出发,在“牡丹盛放”的“花开花落二十日”之间,奔赴另一座牡丹飘香的城市,用近两天时间成就了一场“花事”之约。
近年来,菏泽市积极探索牡丹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尤其是在品种繁育、科技研发、品牌培育等方面取得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考察组一行先后到菏泽百花园、尧舜牡丹产业园、中国牡丹园、龙池牡丹实业、冠宇牡丹园等地,详细了解菏泽市牡丹种植基地规模及产业发展等相关情况,就牡丹种植、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工作进行了考察。
一朵花滋养两座城。牡丹,是国泰民安、繁荣昌盛、政通人和的光明气象,是枝繁叶茂、雍容典雅、富贵吉祥的民心期盼。作为着重发展牡丹产业的两大城市,都把牡丹作为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两地一直秉持包容、开放的精神进行深度的沟通合作,不局限于一城一地的狭隘,正如牡丹包容与大气的精神气节。无论是“古都万千繁华”还是“亲民连阡接陌”……都在为保护和利用好这一“雍容富贵”的珍贵资源而不遗余力,因牡丹结缘、为牡丹共情、愿牡丹共荣。
“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发挥各自优势,深化互利合作,共同推动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信,在菏泽与洛阳两座城市的携手努力下,真正将传承千年的牡丹文化传播至世界各地,把牡丹产业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特色优势产业。”
考察中,两地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亲切交流、共商发展、共谋长远,并在考察结束时约定要紧密联络、相互学习、齐心协力,共建共融。
“为牡丹保护立法,就要找准找实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中的问题和短板,围绕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立法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把脉问诊’,为提升立法质量‘定向领航’,让更多承载民意的法规付诸实施、反哺于民。”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人大已先后多次组织召开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立法项目论证专题研究会、座谈会等,协调部署“洛阳牡丹”立法工作,广泛听取市直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负责人意见;深入牡丹园艺基地、牡丹产业龙头企业等实地调研,详细了解牡丹种植发展与扶持政策落实、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现状、文创艺术品研发、主题文旅业态发展情况,为“洛阳牡丹”高质量立法打下坚实基础,拟围绕牡丹种质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建章立制,推动牡丹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下一步,在起草《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并重,通过高质量立法,助力打造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新引擎。要立足洛阳实际,结合牡丹保护发展现状,在促进发展和培育扶持上多做文章。要鼓励创新,在监管上审慎包容,完善落实容错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明晰主管及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处理好“统”和“分”、政府和市场、不同产业之间的关系,一体推进、贯通协同。要在条文设计上体现“实、准、简”,对牡丹种植及品牌保护、产业发展与扶持、文化保护与传承、科研创新等方面作出科学而又可操作的规定,为推动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高质量立法提供法治动能,贡献人大力量。(张艳艳 李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