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特色务求实效 立好“牡丹”之法
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就《洛阳市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起草修改工作进行专题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劭春主持会议。
此前,按照市委关于加强立法起草工作的相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建议,且进行了多轮次集中修改。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牡丹产业发展、部门职责、三产融合、种植观赏、文旅文创等条文内容,逐条逐款进行交流探讨,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
杨劭春指出,制定《洛阳市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是我市“小切口”立法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聚焦中心大局,把牢立法政治性。要坚持立法工作服从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把市委关于牡丹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主张贯彻到条例制定中,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
二要聚焦产业之需,彰显法规特色。条例制定要牢牢把住产业发展的牛鼻子,围绕打造“牡丹花都 北国花城”城市名片,着眼科技创新、土地保障、财政金融支持、物流平台建设、产业链条延伸等保障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逐条逐款修改完善,彰显法规特色。
三要聚焦人民之需,做好牡丹大保护。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把全市人民对牡丹保护与发展的所需所盼,作为法规修改完善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以立法引领带动更多市民爱花、护花、种花、养花,确保法规真正体现人民性。
四要聚焦融合发展,做好统筹文章。要加强创制性立法,紧扣引领推动,聚焦牡丹三产融合发展,统筹牡丹种植与观赏,引导和扶持牡丹规模化种植、加强牡丹观赏园管理、提升牡丹观赏效果、营造沉浸式体验场景、推动文旅文创融合发展。
五要聚焦精准精细,务求切实管用。要遵循精细化、精准化的原则,对准发展所需、基层所盼和民心所向,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深入调研、反复论证,认真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努力使法规内容接地气、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以立法高质量为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通讯员 李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