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有解”思维立法座谈会
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有解”思维立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责任担当的重要论述和市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求,研究用人大立法保障市委提出的“有解”思维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邀请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委党校、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师范学院等高校教授和社科联专家学者等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主任参与座谈。与会人员分别从“有解”思维的定义及内涵、强化“有解”思维的操作路径、如何通过人大立法强化“有解”思维、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等方面逐一发言、热烈研讨。
李保国指出,“有解”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观点,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一切皆可认知,一切皆能成为现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守住法律法规底线,坚定“有解”信念、强化“有解”担当,把握方向、创新方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统筹用好一切资源,破解难题、实现目标。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既要在把握洛阳发展方向和战略上“有解”,也要在解决具体矛盾问题上“有解”,既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解”,也要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有解”。要建立“有解”清单,明确“有解”责任,提升“有解”能力,严格“无解”追究,高质量立良法保善治,引领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向中心聚焦、往创新拓展、为大局出力,努力把更多“不可能”转变为“可能”。要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等全流程各环节,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让立法满足人民需要、扩大人民参与、集合人民智慧、接受人民监督,使法规凸显洛阳特色,融汇实践经验,有实效真管用。要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激励广大干部坚定“有解”信心,下定“必解”决心,保持“能解”恒心,躬身入局、主动作为,增强“敢解”勇气、提升“善解”能力、争取“必解”成效,知行合一、担当尽责,形成从“有解”意识到“有解”结果的闭环,用万事“有解”检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成效,检验作风转变和责任担当,大胆探索、创新实践,以真抓实干拼出新业绩展现新作为,更加奋发有为地在现代化洛阳建设新征程重振洛阳辉煌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新、秘书长李书杰参加。(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