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表决通过可装电梯 干扰破坏安装属于违法
“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只要其中有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即可加装电梯。”“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相关业主应当配合,不得阻扰、破坏施工。”……近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简称《决定》),以决定的形式推动这一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市委明确提出,要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快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问题的专项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出台《决定》,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主体责任、规划许可、加装条件、建设维护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了法治保障。
本期《时政·深一度》,记者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探讨《决定》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依法表决通过即可加装电梯
上下楼,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惠民之举。”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然而,这一惠民之举在现实中推进起来难度依然不小。“最大的难题就是楼栋居民意见不一致,尤其是低楼层住户的反对。”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市委有要求,人民群众有期盼,人大就有行动。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上位法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向这一难题“亮剑”。
《决定》明确,加装电梯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并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或者签署书面意见,经参与表决或者签署书面意见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或者签署书面意见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可以组织实施。
举例来说,以6层既有住宅一个单元12户(一梯两户)为例,假设每户专有部分面积相同,那么在表决的时候,至少要有8户人家参与表决,参与表决的这8户人家里面只要有6户同意即可实施加装电梯。这意味着,最少半数同意即可加装,“一票否决”将不复存在,“大多数”业主意见将得到尊重。
“《决定》的出台非常及时,我们楼栋的电梯也终于等到加装的那一天。”得知《决定》审议通过后,家住涧西区的李先生激动地说。据了解,李先生所在楼栋的老人和孩子们都迫切希望加装电梯,但因有一户居民不同意,致使电梯至今加装不成,邻里之间关系也变得紧张起来。
“这是贯彻民法典的一个有效举措,有效打通了加装电梯的‘最后一公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决定》明确,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相关业主应当配合,不得阻扰、破坏施工,有关部门将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民主协商、纠纷化解等工作。
规划、住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各负其责
如何进行加装电梯申请?电梯加装后又如何做好后续运营管理?谁来进行监督?《决定》对此进行一一明确。
《决定》指出,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加装电梯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属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组织实施。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加装电梯工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手续办理主要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阶段,分别由规划、住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决定》由此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如住建部门负责加装电梯工作的综合协调、施工登记或者施工许可、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等。
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了提升办理效率,简化办理流程,他们在市民之家设有综合受理窗口,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受理、审查、办理、出证及业务咨询,为加装电梯提供“菜单式”和“一站式”服务。
《决定》明确,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相关业主应当配合,不得阻扰、破坏施工。阻扰、破坏施工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民主协商、纠纷化解等工作。加装后的电梯使用管理纳入物业服务管理范围。
“《决定》为加装电梯工作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闭环运行机制,必将为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西工区西工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
精准破解难点堵点痛点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关系千家万户,对完善住宅使用功能、适应老龄化需求、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
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国家鼓励、政府支持、居民配合三个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范围、发挥各方面作用及充分考虑兼顾居民不同利益诉求,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近年来,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探索创新方法路径,出台财政补贴办法、三年行动方案等,推动加装电梯工作驶入快车道,但实践中该项工作普遍存在业主意见难统一、居民出资难到位、工程监管难落实、后续保养难管理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在我市2023年高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提质工作观摩推进会上,市委将“抓好老旧小区改造”继续列入今年城市提质重点。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要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快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物业服务、小区治理等问题的专项立法,多措并举破解小区治理难题。
“《决定》的出台,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生动实践,也是践行为民初心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的具体行动。”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表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决定》要求,树牢“有解”思维,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质增速。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暗访监督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这一民生工程深入民心,不断“梯”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