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不断提升人大服务全局能力和水平

2023-10-07

  为进一步推动人大监督发现问题的有效解决落实,提升人大服务全局能力和水平。近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事项整改落实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要监督推动整改落实事项的内容,包括全国人大、省人大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市委部署事项、督查事项及市委领导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交办单交办事项及市人大常委会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等方面。

  《办法》要求,监督事项整改落实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统筹办公室统筹协调,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承办,可采取座谈调研、现场查看、实地走访、暗访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真正整改到位。

  《办法》明确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要求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整改台账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要求,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或主任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或主任会议认为整改落实情况符合预期目标的,该项工作对账销号;认为不符合预期目标的,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督促整改单位继续整改,直至达到整改预期目标。为保障监督事项整改落实落到实处。

  《办法》指出,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应当每季度末向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统筹办公室报送监督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统筹办公室定期梳理监督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对推进缓慢的事项,及时进行督导。对不报告、不反馈,或未按时、按要求报告、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务人事办公室会同监督统筹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

  “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能,是国家最高层次、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持续推进协商监督、和谐监督、联动监督、综合监督,聚焦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在推动监督事项整改落实上不断发力,让人大监督的成色更足、成效更实,更好地助力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通讯员 郝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