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制度化】自身建设篇(一)

2023-10-09

【规范化制度化】自身建设篇(一)

  编者按:

   今年以来,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作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不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等,截至目前,已制定修订立法、监督、代表、新闻宣传、党务人事和后勤管理等制度办法50余项,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为新时代洛阳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洛阳人大”微信公众号开设“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陆续推出对制度办法等的相关解读,不断扩大知晓度、提升普及度,以更强行动力执行力落实力营造积极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自身建设篇

  为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议事程序和会议纪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自身建设相关制度,健全完善了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理论学习、议事规则、会议纪律、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试行)》

  该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该规则共7章35条,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组织原则,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内容、需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内容、议事决策与执行、自身建设等进行了规范。

《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该制度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党组理论学习质量。该制度共11条,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对学习时间安排、学习重点、学习组织、学习纪律等提出了要求。

《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

  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中共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构建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制度闭环,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该办法共15条,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当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的事项,对请示报告时间、程序流程、内容格式、审核把关、督导落实、工作责任等提出了要求。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该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提升议事质量和水平,保障和规范其依法行使职权。该规则共9章62条,从常委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听取和审议报告、询问和质询、发言和表决、公布、督查和落实等方面,对常委会议事的原则、程序、内容、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该规则根据新的组织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写入总则,对分组审议重点发言人确定等进行了规范,对满意度表决标准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关于进一步严格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律的有关规定》

  该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律,严格请假程序,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该规定共7条,对参会人员着装、证件佩戴、会场秩序、会议文件管理、会议请假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关于进一步严格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纪律的有关规定》

  该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纪律,提高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质量。该规定共5条,对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会场秩序、会议文件管理、会议请假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程序,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和效率。该办法共24条,从确定审议议题、开展视察调研、规范会议议题汇报、审议会议议题、加强审议意见督办落实等5个方面,对常委会会议汇报材料报送审核、汇报人、分组审议重点发言人、审议意见交办、整改落实督导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

  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标准,细化激励措施,持续激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高质量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该办法共13条,明确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总体要求、激励形式,对担当作为好干部的7种情形、担当作为不力干部的6种情形及评选推荐程序、激励措施、督导检查等进行了规范。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选拔使用和职级晋升竞争性办法》

  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倡树良好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努力建设机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该办法共12条,明确了干部选拔使用和职级晋升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流程等,对干部资格条件、分析研判、动议、报名、民主推荐、考察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更好地凝聚机关公务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力量。该办法共8条,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使用等。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加班补休及外出报备制度》

  该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请假休假加班补休及外出报备,强化日常工作纪律。该制度共11条,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请假、休假、外出报备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等,对年休假标准、加班补休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交流制度》

  该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多岗位锻炼,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制度共4条,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交流原则、条件、工作程序等,对轮岗、挂职、驻村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规范外出学习调研活动的规定》

  该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赴市外参观学习、考察调研活动,提升学习考察调研质量。该规定共11条,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外出学习调研应遵循原则、审批程序、纪律要求等。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该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该规定共40条,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禁违规宴请行为、严格规范外出学习调研行为、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出勤考核纪律、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要求、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严格遵守招投标纪律、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等11个方面,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规范。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文办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该规则共9条,对以常委会机关名义的收文、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催办、分发、存档、清退、销毁等程序进行了规范。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发文办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发文办理是指的过程。该规则共5条,对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他部门名义制发公文的拟稿、核稿、审核、签发、登记、印制、用印、存档、分发等程序进行了规范。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

  该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市人大机关财务管理,使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合理、有效地控制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该制度从财务管理原则、财务管理要求、财务管理职责、支出管理范围、现金票据和印章管理、会计核算及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事项等7个方面,对年度预算编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经费报销审签程序及权限、各类经费支出管理范围等进行了规范。

整理:相兴娜 郜博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