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朵花 扮靓一座城 在世界叫响洛阳牡丹品牌

2023-10-24

      日前,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简称《条例》),将为我市加强洛阳牡丹保护管理,促进牡丹文化传承,打造牡丹花都,建设北国花城,推动牡丹及其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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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分为总则、种植与观赏园建设、产品开发与贸易、文化与传承、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内容,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牡丹的保护管理、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等活动进行统一规范与管理,为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提供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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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条例》规定,我市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结合、传统生产与调优结构同步、稳定面积与开拓空间并重、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协同的原则,加快构建现代化生产体系、科研体系、市场体系,全面推动我市牡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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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配图均为资料图片)



《条例》内容简介

 1. 进一步明确牡丹种植产业发展目标

  到2025年,牡丹种植产业发展实现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牡丹种植面积超100亩的企业在30家以上,形成10个以上牡丹产品知名品牌,建成产业结构合理、基地发育完善、产业链条完整、企业活力强劲、品牌影响较大、增长动力持久的牡丹种植产业体系。

 2. 进一步明确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任务

  ●推进牡丹种植产业发展,结合洛阳特色优势,抓牢鲜切花、盆花等风口产业,提高观赏种苗质量,稳步发展油用牡丹,推进优质高效生产,提高牡丹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

  ●加强科技研发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生产关键技术需求,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科研攻关,推动科研创新成果向产业发展效益转化。

  ●推进市场流通建设,搭建营销平台,创建知名品牌,坚持公共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一体打造,畅通销售渠道,围绕“产”“销”“售”“购”,规划建设辐射全国的牡丹产业信息大数据平台,为洛阳牡丹产品畅销全国提供支撑。(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