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
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雪芹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赴关林管理处召开《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及市司法局、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中,市文物局、关林管理处汇报了立法工作推进情况、《条例》草案制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市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条例》制定进行了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关林作为世界上“林、庙”合祀关公等级最高的关庙,在海内外数万座关庙中地位独尊,《条例》制定要与关林地位相称。
雷雪芹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洛阳关林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关公信俗”保护单位,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的重要阵地。要以高质量的立法推动完善保护机制,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迹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立法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
三要确保立法质量。要找准保护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迫切需求,充分借鉴外地市的成功经验,畅通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处理好法规稳定性与前瞻性的关系,严格遵守立法“一法一条例”的规定,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四要把握时间节点。要倒排工期,在保证法规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法规草案按时提交一审。(通讯员仝国栋田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