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推动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成为老百姓“家的延伸”

2023-12-20

  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应该怎么建?如何实现可持续运营?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为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高质量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9月,市委作出“通过地方立法推动邻里中心建设走深走实”的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立即行动,启动《决定》制定工作。

  其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带领调研组陆续走访调研13个县(区)40余个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组织座谈会、研讨会20余次,全面摸清我市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现状及问题,研究确定《决定》起草方向和内容。经过反复研讨、多次修改完善,《决定》于日前出台。

  《决定》共13条,对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原则、功能设置、运营管理、“三自”组织建设、数字赋能、外观风貌、宣传引导等方面作出原则性规定,在为当下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提供有效支持的同时,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根据《决定》,我市将把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统筹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决定》规定,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下一步,我市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将坚持问需于民,统筹、合理设置政务服务、教育培训、卫生医疗、养老托幼、文化体育、便民商业等服务功能,打造为民、便民、惠民的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决定》要求,我市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将采取政府主导、公益为主、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运营模式,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好自治、自乐、志愿组织,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感和归属感,实现共建共享。

  此外,《决定》明确,我市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将强化数字赋能,结合区域文化、地域特色,融入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确保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风貌统一、各有特色。

  根据要求,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将定期听取并审议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管理运营情况的工作报告,同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情况及时追究责任。

  “《决定》贯彻落实了市委部署要求,为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高质量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依法推动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运营科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其服务保障民生、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作用,让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成为老百姓“家的延伸”,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王亮 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