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暗访调研保障伊洛河立法精准有效
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到宜阳县、洛宁县、栾川县以及三门峡市卢氏县、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等地,暗访调研洛河、伊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制定洛阳市伊洛河保护条例是今年重要的立法任务,目前洛河伊河生态环境保护得怎么样?存在哪些突出矛盾?”带着这些问题,李保国一行从市区出发,沿着洛河一直往上游走。在宜阳县、洛宁县等地,实地查看洛河水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在三门峡卢氏县、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等地,深入了解洛河上游水质、水量等水生态环境情况,并进行了水质取样。在栾川县,对伊河上游的水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取样。在洛南县,李保国一行还调研了当地停车管理相关情况。
李保国指出,伊洛河是洛阳的“母亲河”,对伊洛河进行保护立法是我市对河流立法的首次实践,也是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开门立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听取沿岸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划清保护“边界”,划定保护“红线”,筑牢保护“防线”,让法规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改善和水灾害防治等突出问题,立足实际“量体裁衣”,突出地方特色,善于用立法手段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以“小切口”立法促发展、保善治。
要坚持依法立法与创新立法相统一,着眼规划与建设、防治与保护、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从法律层面解决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污染治理、洪涝灾害防治体系和管护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张艳艳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