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专版|2024年1月1日 我省这些新规开始施行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我省一批重要新规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出台的革命文物保护条例以法治之力赓续红色血脉,新出台的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条例以法治之盾致敬最可爱的人,郑州施行我省首部地市消防条例为郑州都市圈建设提供消防法治保障,洛阳立足“小切口”为“一朵花”立一部法……在新的一年,一起迎来法治新气象。 《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是革命文物资源大省,近年来,我省已公布两批革命文物名录,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66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7756件(套),现有革命博物馆、纪念馆150余家。《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满足了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的现实需要,有助于推动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时间: 2023年9月28日,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法必要性: 近年来,河南省在革命文物的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逐步形成了整体保护格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在革命文物保护方面的针对性不强,还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制定《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该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分为总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条例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完善管理利用体系,有利于解决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中的现实问题,推动革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该条例体现与时俱进和河南特色,将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革命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护经费向革命文物倾斜、保护单位类型中单列革命文物、设立公益性岗位加强基层革命文物保护力量、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文物行政部门提出革命文物认定申请等内容在该条例中予以明确,在“传承利用”一章中明确提出,政府要做好革命文物传承利用工作,传承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等,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革命文化品牌。 《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机制和权益保障。河南省是兵源大省、驻军大省,具有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对军人军属权益进行规定,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和补充,将我省双拥工作好的做法和实践经验进行固化。 通过时间: 2023年11月30日,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法必要性: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为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提供了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支撑。近年来,我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有力保障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但还存在军人荣誉维护制度不完善、尊崇优待军人的氛围不浓厚等问题。为更好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制度,增强军人使命感、自豪感、荣誉感,制定《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十分必要。 立法思路: 该条例不分章节,共45条,主要确立了以下立法思路: 1.体现地方特色 总结固化我省双拥优秀传统和实践经验,对上位法的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探索制定切实可行又有一定前瞻性的措施。 2.突出军人荣誉维护 明确采取多种措施维护军人荣誉,培育军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激发军人报效国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强化军人军属权益保障 从政府和社会保障责任入手,将军人权益保障向军属延伸,体现对军人军属的高度认同和特殊关怀,增强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郑州市消防条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安全保障。《郑州市消防条例》是我省首部地市消防条例,也是全省第一部综合性地市消防法规,模范效应和引领作用突出,对公共消防安全、消防救援事业意义重大,为郑州都市圈建设提供了消防法治保障。 通过时间: 2023年9月28日,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主要内容: 该条例共30条,立足全市消防工作实际,聚焦治理痛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作出具体规定,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特殊人群保护。针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防自防自救能力弱的现状,该条例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辖区内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进行登记, 并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帮扶。 加大对居住小区火灾隐患的防范力度。该条例规定居民住宅区规划、建设电动车辆集中充电设施,应当符合消防、用电等安全技术标准。集中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设置单独的防火分区和警示标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同时,鼓励住宅区安装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洛阳牡丹品种繁多,花色甚丰,有9大色系10种花型,全市牡丹种植面积达10余万亩。《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为加强洛阳牡丹保护管理,促进牡丹文化传承,打造“牡丹花都”,建设“北国花城”,推动牡丹及其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 通过时间: 2023年9月28日,该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立法特点: 该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全方位的重构,从优化管理机制、突出产业发展、彰显文化特色、明确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将牡丹保护与发展体系化、科学化。其不仅列出了“打造牡丹花都,建设北国花城”等关键词,还把公众最为关心的“支持建设牡丹文化博物馆”“建立濒危品种、珍稀品种、特色植株、野生植株以及四十年以上株龄牡丹等档案”等问题列举、梳理出来并积极予以解决,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主要内容: 该条例分为总则、种植与观赏园建设、产品开发与贸易、文化与传承、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内容。 该条例明确,提高洛阳牡丹种质资源库管理水平,建立濒危品种、珍惜品种、特色植株、野生植株以及四十年以上株龄牡丹档案,鼓励和支持洛阳牡丹异地建园、布展,扩大洛阳牡丹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延长牡丹产业链。(河南法制报记者 林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