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促善治 谋发展谱新篇

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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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良法促善治,是新时代赋予立法者的神圣使命。2023年,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六个坚定不移”工作原则,贯彻“立法工作一盘棋”思路,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抓住立法关键点,在突出特色中找准立法着力点,在关注民生中把握立法切入点,在务求实效中体现立法落脚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决定9件,为保障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党委有要求、工作有需求、群众有诉求原则,紧盯“三项重点工作”研究谋划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在洛阳现代化治理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同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立法中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市委研究审定,对于市委批复及交办立法事项,及时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落实落细。

  

创新工作机制,有效保障立法工作高质量开展

  创新完善“1+4+N”工作机制,不断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确保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协调小组,制定工作规则、立法工作办法等,建立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研究基地、立法专家工作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个领域开展立法,切实用活用好立法手段、用全用足立法资源。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多层次完善立法智慧库,增强立法队伍力量。筹建立法研究中心,增设专司立法副主任委员,聘请40位立法专家、15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设置1个立法研究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增至30个,广泛征集专家意见建议,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提升立法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足“一长一短”谋划推动,以长计划、短安排相结合,科学制订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聚焦“一大一小”领域载体,按照“小切口、巧角度、小快灵、有特色、真管用”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一明一暗”工作举措,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听取最基层声音、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强立法针对性;树立有解思维,着眼“一前一后”实践路径,坚持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深入践行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使法规接地气、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务实为要,立改革发展急需之法。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加快推进洛阳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创新融合,促进我市电商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出台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有效破解新业态应用不充分、配套支撑不够完善等问题。

  匠心为基,立突出地方特色之法。市人大常委会以《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护航洛阳牡丹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洛阳牡丹文化走出去,飘香世界,吸引各地游客走进来,共赴花城之约。

  民生为本,立人民群众呼唤之法。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条例+决定”的倍增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出台关于促进洛阳特色餐饮发展的决定,推进洛阳特色餐饮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出台《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决定、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关于“飞线”治理的决定、关于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建设的决定等,在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上加强制度供给;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管理的决定、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讲好立法故事,立行并重确保法规有效落实

  法规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行并重,通过加强宣传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

  《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实施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相关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过程和特色亮点,探索采用现场直播方式向全社会发布,确保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深入人心。

  每一部法规、决定的出台,背后都凝聚着立法工作人员的心血与付出。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基层一线数次调研,与各方人士反复座谈,推动一系列带有洛阳特色的法规、决定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洛阳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更加出彩的洛阳立法篇章,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贡献力量。(王亮 徐颂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