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督建议书 让人大监督更有力度

2024-02-26

  为提高人大监督质效,推动人大监督精准化具体化,近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建议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时,可以采用监督建议书形式向监督对象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建议书包含监督对象、发现的问题、问题内容来源、提出的工作建议等具体信息。

  《办法》要求,监督建议书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监督对象。监督对象收到监督建议书后,应及时报告办理落实情况。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对监督建议书办理情况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责成相关部门继续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第二次满意度测评。

  “监督建议书是提升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的一项创新举措。”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创新求效,在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质效上持续发力,实现靶向发力、精准出击,让人大监督的成色更足、成效更明显,更加有力地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大局,为现代化洛阳建设贡献力量。(通讯员 郝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