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立法破解停车难题

2024-03-27

  日前,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停车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渐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宜居度、美誉度。为解决这一关系民生、关系城市发展难题,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停车管理立法纳入年度立法项目,从法治层面彻底解决我市停车管理突出问题。

  2023年10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先后赴苏州、杭州等地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学习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并充分听取政府管理部门、停车经营单位、广大市民等各方意见,认真组织论证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并赴郑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对停车规划、职责划分等停车管理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

  《条例(草案)》主要对政府及部门职责、停车专项规划及建设计划、停车资源挖掘供给、违法停车执法主体、相关禁止性行为及处罚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尤其是对医院、景区、老旧住宅小区、学校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明确要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制定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此外,《条例(草案)》积极回应民生期盼,对建设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免费停车时长、共享停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与服务、道路临时泊位设置等进行了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指出,当前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由城市管理部门单一负责,缺乏强制力,管理效果不理想,建议《条例(草案)》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厘清部门职责,推动政府相关部门权责相符、统筹发力,全面提升停车管理水平。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

  “停车管理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的重要民生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指出,要坚持依法立法与创新立法相结合,紧盯矛盾问题,强化有解思维,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细化实化条款内容,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切实推动我市停车管理驶上法治快车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王亮 李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