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关注洛阳人大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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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自选动作”与“规定动作”结合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赴外地履职学习,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履职专业培训。

        二是五级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常态化接待人民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全年每位代表至少提出6条意见建议。

        三是依托代表履职平台,深入开展“五联系”活动,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人大代表走洛阳”、专业代表小组等活动。

        四是高质量督办议案建议,充分发挥“大督办”机制作用,规范督办程序,对2023年度部分建议开展办理“回头看”。

        五是积极推行和完善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等制度,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

       六是拟研究制定《人大代表履职行为规范》《人大代表履职基本要求》,规定人大代表履职内容和禁止行为,将人大代表年度履职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修订完善《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办法》,将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和执行代表职务两个方面均纳入代表评价体系。根据考核结果,通报表扬一批在行业领域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在依法履职方面取得实效的优秀人大代表,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