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参阅》关注洛阳交通规范执法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
省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参阅》(第12期)刊发洛阳交通规范执法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经验做法。 文章指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设立公安机关交通规范执法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该流动工作站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时长5个月,并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开展监督。人大代表定期深入工作站,查阅处理记录,询问卡点执法工作情况,与运输企业代表、司机代表、群众代表、有关单位交流座谈,收集问题建议,切实推动流动工作站监督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交通规范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彰显洛阳城市形象和治理水平。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交通规范执法问题,创新设立公安机关交通规范执法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开展交通规范执法专项监督,监督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把服务群众贯彻执法办案全过程,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认可度和获得感,真正把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打造成“民生工程加油站”。(相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