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国暗访检查《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2024-04-28

        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嵩县白河镇五马寺村、栗扎树村等地,暗访检查《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订了关于检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执法检查。

        李保国指出,古树名木是珍贵的自然遗产,是有生命的“绿色文物”“活化石”“活档案”。我市作为古树名木资源大市,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传承洛阳的历史遗产,就是保护生态环境。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举措。

        李保国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通过依法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职,推进《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走好古树名木保护高质量发展之路。

        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作用,建立责任清单、检查内容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跟踪清单等,以“清单制”确保监督精准有效,紧扣保护资金使用、保护措施落实等法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执法效果是否明显,做到监督具体化、精细化、实效化。

        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暗访检查发现的地面硬化、道路建设等影响古树保护的突出问题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以强有力人大监督推动相关部门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巩固生态文明成果,厚植生态环境底色,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王亮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