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人大工作参阅》刊发洛阳人大收集和办理人民群众意见相关经验做法
省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参阅》(第20期)刊发洛阳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收集和办理人民群众意见相关经验做法。
文章指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收集和办理人民群众意见办法》。《办法》共8条,对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收集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登记交办程序、分级督办程序和办理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收集群众通过进站、扫描站点二维码、参加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等反映的问题,并进行梳理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分级分类交办。承办单位建立工作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并答复群众,办理期限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今年以来,我市创新设立县级人大常委会驻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与代表联络站合署办公,深化拓展基层代表履职平台功能。下一步,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指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随时能找到代表、反映问题,将代表工作(联络)站建在老百姓看得到、有困难、用得到的地方,建到老百姓的心坎上。(相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