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2024-06-26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执法检查通知要求,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雪芹带队检查《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涧西区、洛龙区、市总工会部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供给、活动开展等情况,了解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条例》配套制度及标准制定、责任履行、服务提供、高质量发展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关于《条例》贯彻执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围绕《条例》实施主要问题、原因及意见建议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能够认真贯彻《条例》规定要求和省、市关于公共文化建设的各项部署,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法规实施薄弱环节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文化权益。要压实市、县两级政府和各个职能部门责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及标准制定,为推动《条例》全面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领域市人大代表及聘任专家参加执法检查。(通讯员 仝国栋 张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