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石自社:参与地方立法 重振文化之光
“《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使我对‘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有了切身的体会。”洛阳市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站站长石自社告诉记者,“立法中,我对条例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与我联系,进行详细交流,向我解释立法思路和立法技术,最终愉快地达成了共识。” 洛阳关林关帝庙是我国古代冢、庙、林三祀合一的经典建筑,始建于明万历年间,清乾隆时加以扩建,布局严谨壮观,是一处保存完整的古建筑群。“关公信俗”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关公信俗”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关圣文化在海内外华人群体中具有重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是推动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展现影响力的重要载体。今年5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对于充分发掘关林文旅产业潜力,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助推洛阳文旅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是洛阳市今年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从立法项目公布起,我就十分关注,多次参加立法调研,通过实地考察、与相关部门开展座谈,对关林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石自社说。 作为一名文物工作者,石自社认为,关林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立法中首先应该明确保护的具体对象。石自社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向市人大立法调研组提出后,调研组多次围绕如何规定条例保护对象展开讨论。最终,条例明确规定:“关林保护对象,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关林内的古建筑、金石碑刻、匾额楹联等文物,古树名木以及与关圣文化相关的‘关公信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载体。”可以说既科学又全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要求。 石自社介绍,目前,洛阳市正与荆州、运城、泉州等“四省六地八处”开展关圣文化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制定法规是申遗的必要条件,条例对高质量推进关林片区改造提升工程,促进洛阳市产业发展、城市提质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今后其他类似文保单位立法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和参照。 “今年,洛阳还有很多文化、文旅、文物相关的立法调研项目,比如洛阳市白马寺保护条例、洛阳市洛阳三彩保护与发展条例、洛阳市博物馆发展与管理条例等。”石自社表示,作为人大代表将持续关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为洛阳的地方立法工作贡献力量,不断绽放重振洛阳辉煌的文化之光,以文化传承发展激扬现代化洛阳建设的精神力量。 来源: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