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
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设立营商环境人大代表流动工作站、开展人大代表与国家机关负责人“面对面”活动等监督方式增强执法检查效果,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2023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综合考虑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市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政府4个组成部门为重点监督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监督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监督内容
1、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2、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情况;
3、行政审批制度系统重塑情况;
4、历次营商环境评价涉及指标完成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情况;
6、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欢迎全市广大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范围、内容,在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各执法评议调研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执法评议工作不受理信访案件)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执法评议调研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根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三个执法评议调研组。其中,第一执法评议调研组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开展工作,第二执法评议调研组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牵头开展工作,第三执法评议调研组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开展工作。
1、第一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电话:63935309
邮编:471023
电子邮箱:lyrdcjgw@126.com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18号
2、第二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市城市管理局
电话:63936893
邮编:471023
电子邮箱:lysrdcjw@163.com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18号
3、第三执法评议调研组
评议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69968016
邮编:471023
电子邮箱:lyrdshw@163.com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18号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