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人大工作参阅》关注洛阳人大代表工作创新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人大工作参阅》(第25期)关注洛阳人大代表工作创新举措。
文章指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活动办法》。《办法》共9条,主要规定了“面对面”活动的范围、主要形式、群众意见建议交办和督办方式。《办法》规定,“面对面”活动包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工作(联络)站活动、走访联系群众活动等,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建议,由相关部门,工作机构分级分类交办。承办单位应当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群众。各级人大负责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级督办,并直接征求代表和群众评价结果。
《办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联系服务群众。
人大工作要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意见建议研究吸纳和反馈机制,把民意民智体现到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体现到相关议案建议和审议发言中,从法律、制度层面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优势。认真梳理、归纳、分析、思考,深入研究群众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找到症结所在,提出对策办法,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兴娜)